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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商务局:
你局《关于同意广西致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住所及法定代表人的请示》(南商务请〔2025〕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西致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李斌斌变更为王海安。
二、同意公司住所由“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号地王国际商会中心3622号、3623号”变更为“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7号天立·东方大厦B座1914号”。
此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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