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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同意广西致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住所变更的批复

桂商审函〔2025〕4号

2025-01-14 11:5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作者:审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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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商务局:

你局《关于同意广西致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住所及法定代表人的请示》(南商务请〔2025〕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西致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李斌斌变更为王海安。

二、同意公司住所由“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号地王国际商会中心3622号、3623号”变更为“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7号天立·东方大厦B座1914号”。

此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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