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商务局:
你局《关于玉林市丰林拍卖有限公司从事拍卖业务的请示》(玉商报〔2025〕2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玉林市丰林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公物拍卖必须经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指定后方可进行。
二、公司属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徐光强;公司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金港路388号中药港15幢四层402号房;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整;注册拍卖师:覃广新(拍卖师管理号:1400282)。公司业务范围、经营方式及收益分配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公司在从事拍卖业务活动中,应切实规范企业行为,自觉接受拍卖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此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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