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
微博 微博
|
手机 手机
|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平台 > 民意征集

商务部关于《商务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拟保留目录》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已结束]无相关意见建议

2019-07-25 09:11     来源:商务部条约法律司     作者:商务部条约法律司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及司法部相关文件要求,我部对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形成了《商务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拟保留目录》,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于2019年7月31日前,将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tfsxzc@mofcom.gov.cn。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商务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拟保留目录》公开征求意见”。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