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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同意广西金鑫拍卖有限公司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批复

桂商审函〔2025〕70号

2025-12-19 16: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作者:审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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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商务局:

你局《关于给予广西金鑫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请示》(北商报〔2025〕17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西金鑫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公司)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公物拍卖必须经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指定后方可进行。

二、金鑫公司属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滕广邦;公司住所:北海市银海区金海岸大道45号北部湾科技创业中心2幢1008号C室;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整;注册拍卖师:李敏洁(拍卖师管理号:2700175)。公司业务范围、经营方式及收益分配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金鑫公司在从事拍卖业务活动中,应切实规范企业行为,自觉接受拍卖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此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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