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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幼儿园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幼儿园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幼儿园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幼儿园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幼儿园主要职责是负责学龄前幼儿的教育和保育工作,使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决算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幼儿园。园内设有园长室,办公室,财务室,医务室,教学部门,后勤部门,党群部门,行政部门、工会部门。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幼儿园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幼儿园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718.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03.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7.12万元,下降2.3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2.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3万元,增长0.23%,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伙食补助费、在编绩效总量变动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1.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销售废旧款。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8.75万元,下降94.46%,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其他历年结余转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1.76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使用以前年度专用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13.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4万元,增长1377.78%,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其他收入补助开支。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718.6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15.63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94万元,增加1.1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支出638.9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开支、教学、行政经费开支。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51万元,下降2.37%,主要原因是2023年秋季学期减班。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1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社保、退休人员补助等费用开支。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77万元,增长51.40%,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编教职工人数、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5.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费用开支。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2万元,增长20.9%,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在编教职工。
4.住房保障支出9.5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费用开支。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6万元,增长20.99%,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在编教职工。
5.年末结转和结余3.0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10.91万元,下降78.26%,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其他收入补助开支。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幼儿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02.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3万元,增长0.23%。其中:基本支出193.72万元,项目支出508.78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幼儿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54.31万元,支出决算为7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6%。
(一)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595.06万元,支出决算为62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开支、教学、行政经费开支。预决算差异主要是2023年增人增资预算调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43.78万元,支出决算为6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7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社保、退休人员补助等费用开支。预决算差异主要是2023年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5.9万元,支出决算为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费用开支。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9.57万元,支出决算为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费用开支。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3.7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2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 %。预决算差异为增人增资预算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预决算差异为年末预算调减。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57%。预决算差异为2023年退休生活补助调整。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幼儿园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幼儿园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4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32.9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654.31 万元,执行数718.66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10个,项目支出总额508.78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0个,本级项目支出508.78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9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477.2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4%,占项目总数比例90%;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31.5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6%,占项目总数比例1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面临着追求发展与资金短缺问题;二是人才的引进与职工福利待遇的提高等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更加合理规划资金使用,节约开支;二是规范经济行为,并不断的提高管理水平。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项目自评得分为94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9.02万元,执行数为269.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足额、合规发放在编职工绩效工资;二是动在编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准确性不足;二是存在部分月份未及时缴纳公积金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合理安排资金预算,加强预算准确性;二是做好资金支出安排,按时发放工资并足额缴纳教职工社保公积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