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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商业技师学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商业技师学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商业技师学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商业技师学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学院始建于1979年,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的职业院校,是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997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高级技工学校基础上成立了广西烹饪学校,2005年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广西商业高级技工学校,三校同址,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教学、科研、生产、培训、技能鉴定、就业推荐于一体、二产三产专业并举的综合性职业院校,2017年更名为广西商业技师学院。学院开设专业从最初的烹饪专业发展到中式烹调、西餐烹调、中西式面点、铁路客运服务、酒店管理、美容美发与造型、现代物流、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与维修、电子竞技服务与管理、会计、室内设计、美术设计与制作、幼儿教育、汽车维修、电子技术应用等29个专业。烹饪专业为全国示范专业,中式烹调、西餐烹调、现代物流、电子技术应用等专业为自治区示范专业,骨干专业都开设了高级工班为企业培养了大量的部门主管、店长、经理等技术管理人才,学院新组建的广西烹饪集团将为广西餐饮行业和企业服务,不断搭建校企合作新篇章。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商业技师学院内设机构共15个,分别为:学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科、财务科、总务科、团委、继续教育与培训部、招生办、实习就业科、教务科、学保科、科研办公室、质量管理办公室、信息化中心、工会办;另设7个教学二级机构:烹饪营养学部、商务信息学部、汽修与机电学部、基础与幼儿教育学部、现代服务学部及南宁葛村教学点。
第二部分:广西商业技师学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商业技师学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商业技师学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我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8,675.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584.67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803.87万元,下降24.4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26.7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94.44万元,增长14.36%,主要原因是学院招生人数增加,相应生均拨款增加,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4. 事业收入1,208.78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6.88万元,增长10.70%,主要原因是学院扩大招生规模,招生人数增加,增长了教育收费收入。
5. 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6. 其他收入1,049.1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30.88万元,下降29.11%,主要原因是2022年取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355.68万元,而2023年未取得该项收入,故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
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8.上年结转和结余90.5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284.31万元,下降97.32%,主要原因是2021年广西商业技师学院大健康产业校企合作实训基地项目列支结转3000万元,2022年列支结转项目资金显著减少。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8,675.2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150.2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803.87万元,下降24.4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7703.74万元:主要用于学校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教学事务工作等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237.07万元,下降29.59%,主要原因是2022年使用广西商业技师学院大健康产业校企合作实训基地项目列支结转资金,用于学院基础设施建设,而2023年未获得该项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34.34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2.64万元,下降8.81%,主要原因是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资金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126.3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93万元,增长11.41%。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计提基数工资性支出总量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85.8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97万元,增长13.14%。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工资性支出总量增加。
5.结余分配 13.92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9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其他资金收入与支出的差额。
6.年末结转和结余511.1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19.02万元,增长455.06%。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列支结转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中央资金)467.88万元,故年末结转较上年增加。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商业技师学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58.8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673.44万元,下降31.33%。其中:基本支出2,986.84万元,项目支出2,872万元。
广西商业技师学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311.55万元,支出决算为5,85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0%。
(一)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968.94万元,支出决算为5,51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5%。主要用于学校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教学事务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0.49万元,支出决算为13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离退休经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6.3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医疗费补助。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5.82万元,支出决算为8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86.8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56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5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商业技师学院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商业技师学院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商业技师学院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商业技师学院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2022年增加(减少)0万元,2023年未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9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3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2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9.3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83.52%;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接送师生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37个,项目支出总额4,751.72万元。其中,本级项目37个,本级项目支出4,751.72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25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3,080.2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67.5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64.82%;8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906.4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1.62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9.08 %;3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625.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11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3.15 %;1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140.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7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2.95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导致年末有部分财政专户资金项目执行率不高;二是指标设置专业水平不够高,导致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准确、细化和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执行性;二是加强绩效指标的编制水平。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技校免学费补助自治区资金——绩效工资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10.87万元,执行数为510.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按时发放在职教职工绩效工资,教师满意度较高,教师队伍稳定,完成情况达到预期。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个别指标设置不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提高绩效指标、目标设置的关联度和密切性。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编外人员工资项目自评得分为88分,二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0.00万元,执行数为55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全年,按时完成编外人员教职工的发放,及缴纳社保,教职工满意度较高,教师队伍稳定。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个别指标设置不匹配;二是未及时动态调整项目的相关绩效目标相关指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学习,科学预测,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值;二是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及时动态调整项目的相关指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