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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0-28 17:4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作者: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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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自治区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商务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商务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商务厅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自治区商务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全区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和内贸流通的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全区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内外贸融合、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建议。

(2)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及商贸领域信息化发展;按规定对成品油流通、再生资源回收进行监督管理。

(3)拟订全区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区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内外贸一体化的区域性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的制定及管理职责。

(5)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6)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和发展边境贸易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下达我区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依法颁发货物与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件。

(7)依法监督进出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9)拟订并组织实施自治区对东盟国家经贸合作的发展规划、战略和政策;负责我区参与推进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中越“两廊一圈”、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等次区域经贸合作;负责我区与东盟国家有关机构间建立经贸合作机制。

(10)承担组织协调全区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实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11)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我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审核、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全区国家级、自治区级以及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12)拟订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制定全区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核准全区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管理国际无偿援助事务;归口管理对外援助有关事务。

(13)拟订全区对港澳台地区及日韩的经贸发展规划;负责全区与港澳台地区及日韩开展经贸合作与交流工作。

(14)制定全区口岸开放和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自治区口岸通关便利化的政策措施;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口岸相关工作。

(15)根据商务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负责协调中国—东盟博览会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区内各种经贸交易会、展销会、展览会、洽谈会。

(16)负责商务出国(境)团组的有关审批事项;承办与商务业务相关的外事接待;负责我区外派我国驻外经济商务机构、代表机构人员选派和管理。

(17)负责全区商贸、流通服务行业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商贸、流通服务行业企业事故防范措施和安全生产检查,指导、督促对外贸易、出口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18)负责全区打击走私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打击走私的联合专项行动。

(19)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商务厅。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推动落实。组织研究自贸试验区发展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自贸试验区各项改革创新制度,统筹自贸试验区投资、贸易、金融服务、规划、统计等行政工作,统计发布自贸试验区相关公共信息,综合评估自贸试验区运行情况,组织开展自贸试验区对外宣传交流工作。指导自贸试验区片区制定、落实管理制度。协调自贸试验区内金融、海关、海事、边检等部门的相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自贸试验区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等工作。负责与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理机构联络工作,推动各片区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20)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商务厅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基本职能

(1)广西商业经济研究所职能

主要职责是承担商业经济研究的相关工作。

(2)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职能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培养适应现代商务事业发展需要的国际化应用人才为宗旨的国家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是培养广西商务行业经理人才的摇篮。学院建于1965年的广西对外经济贸易学院,2002年升格为高等职业学院,更名为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学院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养“知商明礼、精商善行、崇商厚德”高素质国际化商务应用人才为目标,大力践行“三色”(职业底色、创业本色、国际特色)商科人才培养理念,不断推进“四信”(信仰、信念、信心、信用)价值观培养,积极构建国际化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和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全面提升学院适应区域社会需求的能力和水平。

(3)广西商业学校职能

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职业学校、教育部第二批国家发展与改革示范性学校。学校现设商贸系、餐旅系、机电系、公共艺术等四个专业系和校办、党办、人事科、财务科、招生办公室、质量管理办公室、资产后勤服务中心、教务管理中心、学生工作中心(团委)、培训继续教育中心十四个行政部门。开设有会计事务、市场营销、物流服务与管理、中餐烹饪、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幼儿保育、工艺美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等16个专业。与区内外多个著名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成立了订单班、冠名班,为社会各界特别是广西商贸部门输送了大批业务骨干和管理人才,为国家和广西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4)广西商业技师学院职能

学院始建于1979年,1997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高级技工学校基础上成立了广西烹饪学校,2005年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广西商业高级技工学校,三校同址,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教学、科研、生产、培训、技能鉴定、就业推荐于一体、二产三产专业并举的综合性职业院校,2017年更名为广西商业技师学院。学院致力培养餐饮、美容美发、电子商务等服务型、管理型人才,学院开设专业从最初的烹饪专业发展到中式烹调、西餐烹调、中西式面点、铁路客运服务、酒店管理、美容美发与造型、现代物流、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与维修、电子竞技服务与管理、会计、室内设计、美术设计与制作、幼儿教育、汽车维修、电子技术应用等33个专业。烹饪专业为全国示范专业,中式烹调、西餐烹调、现代物流、电子技术应用等专业为自治区示范专业。学院新组建的广西烹饪集团将为广西餐饮行业和企业服务,不断搭建校企合作新篇章。

(5)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职能

学校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为自治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处级建制的事业单位。学校坐落在百色起义纪念碑山脚下,占地138亩,在校生5000多人,学校围绕改革发展这一主线,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质量为根本”的办学理念,立足百色,面向西南,着力打造民族特色职业教育品牌,积极探索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办学模式,努力培养适应时代需要的一线生产、服务、管理应用型人才。

(6)自治区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职能

机关服务中心承担着厅机关授权的部分行政管理职能、行政事务工作和划归管理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机关工作正常开展的后勤服务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包括:①承担厅机关服务保障工作。②承担厅机关委托管理的部分行政事务性工作。③承担厅机关文印、收发、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障等工作。④承担厅机关资产管理工作。⑤承担公务用车管理保障工作。⑥负责厅两院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协调和指导。⑦负责厅公共节能工作。⑧承办厅机关交办的其他服务工作。

(7)广西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职能

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区12312商务举报投诉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8)自治区商务厅幼儿园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幼儿园始建于1954年,是广西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卫生保健甲类幼儿园。商务厅幼儿园主要职责是负责学龄前幼儿的教育和保育工作,使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全园12个教学班、430名幼儿,教职工57人。幼儿园以“乐享”文化为办园理念,围绕“快乐生”,建设“快乐园”这一目标,力求实现“让每个幼儿健康快乐地成长”。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商务厅2024年共有直属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厅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差额拨款事业单1个。行政单位为自治区商务厅本级。7个全额拨款单位为:广西商业经济研究所、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商业学校、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广西商业技师学院、自治区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广西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1个差额拨款单位为自治区商务厅幼儿园。

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自治区商务厅内设机构有关问题的批复》(桂编〔2014〕78号)和《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设立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有关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134号),自治区商务厅机关内设机构设置为: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综合业务处、财务处、市场体系建设处、流通业发展处、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自贸区综合信息处、自贸区制度创新处、自贸区协调指导处)、对外贸易处(自治区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边境贸易管理处、加工贸易和服务贸易处、外国投资管理处、开放型园区管理处、对外经济合作处、东盟国家合作处、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商务行政审批事务办公室、自治区口岸办公室(口岸管理处)、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共24个处室。

第二部分:自治区商务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商务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47,281.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0,018.8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515.10万元,增长4.8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211.09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4,963.66万元,增长42.00%,主要原因是厅本级增加促消费攻坚行动专项补贴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9,000元,下降93.55%,主要原因是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武鸣东盟校区建设进度需求,申请政府性基金拨款较去年减少,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17,397.08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63.02万元,增长5.86 %,主要原因是厅属院校在校学生人数有所增加,学杂费收入相应增加。

5.经营收入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6.其他收入2,410.6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债务收入、利息收入、资产管理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11.58万元,增下降14.58%,主要原因一是厅属院校债务收入减少,二是根据相关规定其他收入项目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管理上缴国库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236.29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6.29万元,主要原因是右江民族商业学校及商务厅幼儿园动用上年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8.上年结转和结余7,026.2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42.73万元,下降10.71%,主要原因是结转项目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47,281.3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2,807.69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897.29万元,增长5.0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089.5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厅属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行政事务管理等项目支出。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76.17万元,增长14.61%。增长的原因主要是该科目增加广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2.0版三期项目及反走私综合治理项目经费支出。

2.教育支出(类)59,387.56万元:主要用于厅属院校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教学事务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40.72万元,增长2.49%。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厅属院校2023年学生人数增加,故教育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909.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支出、厅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抚恤等方面的支出。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95.83万元,增长49.5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厅属院校预算项目支出科目调整及追加高职技能集训基地建设项目导致。

4.卫生健康支出(类)896.87万元:主要用于商务厅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01.84万元,增长50.7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厅属院校预算项目支出科目调整导致。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70,803.54万元:主要用于商业流通事务和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4,372.49万元,增长94.3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厅本级增加促消费攻坚行动专项补贴资金导致较上年大幅增长。

6.住房保障支出(类)1,210.7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及保障性住房支出。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0.37万元,增长19.8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厅属院校预算项目支出科目调整导致。

7.其他支出(类)509.87万元:主要用于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增加新校区项目建设。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1,490.13万元,下降98.41%。主要原因是根据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武鸣东盟校区建设进度需求,按工程进度拨款较去年减少。

8.结余分配13.92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92万元。

9.年末结转和结余4,459.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02.55万元,下降18.35%,主要原因是厅属各预算单位按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减少结转资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商务厅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227.2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8,539.77万元,增长31.53%。其中:基本支出20,427.59万元,项目支出101,799.63万元。

自治区商务厅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9,880.81万元,支出决算为122,22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0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542.63万元,支出决算为6,08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92%,差异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经费和反走私综合治理经费等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厅属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行政事务管理等项目支出。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16.9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厅属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行政运行(项)16.92万元,

2.商贸事务(款)4,884.9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厅属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行政事务管理等项目支出。包括行政运行(项)3,422.8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377.99万元,机关服务(项)697.87万元,事业运行(项)267.94万元。

3.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300万元,主要用于广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2.0版三期项目支出。包括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300万元。

(二)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9,470.80万元,支出决算为40,36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98%。差异原因是厅属院校获得财政追加高等职业教育及中等职业教育项目资金支出。主要用于厅属院校教育事务支出。

1.普通教育(款)625.85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商务厅幼儿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开展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支出。包括学前教育(项)625.85万元。

2.职业教育(款)39,742.28万元。主要用于厅属高职院校、中专学校、技工学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开展中专、技工、高职教育事业发展支出。包括中等职业教育(项)7,370.33万元,技校教育(项)5,589.07万元,高等职业教育(项)26,782.88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218.79万元,支出决算为3,12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91%,差异原因是新增人员增加社保费、去世离退休干部追加抚恤金。主要用于自治区商务厅本级、厅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支出、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以及抚恤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408.68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商务厅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退休人员退休经费支出。包括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00.04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79.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317.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00.7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10.6万元。

2.就业补助(款)200.00万元,主要用于高职技能集训基地建设项目支出,包括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200.00万元。

3.抚恤(款)507.7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厅属行政和事业单位已故人员的抚恤金支出。包括死亡抚恤(项)507.75万元。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82.92万元,支出决算为79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8%。主要用于商务厅本级行政编制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厅属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缴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796.87万元,主要用于商务厅本级和厅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包括行政单位医疗(项)175.6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621.18万元。

(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853.1万元,支出决算为70,80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7.34%。差异原因主要是增加2023年“33消费节”系列活动以及促消费攻坚行动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商务厅开展促进商务事业发展的外贸、外资、商业流通促销费等事项。

1.商业流通事务(款)59,688.61万元,主要用于厅本级开展商品流通、“33消费节”系列活动等内贸事业支出,包括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59,688.61万元。

2.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11,114.93万元,主要用于厅本级开展对外贸易、引进外资、对外交流合作等外贸事业支出。包括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11,114.93万元。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12.58万元,支出决算为1,04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7%。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及保障性住房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款)1,048.72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项)1,048.72万元。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427.5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4,80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5 %。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增人增资导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00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1%。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9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7%。预决算差异原因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支出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2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7%。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在定额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中调剂预算指标用于购买办公设备。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商务厅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509.8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1,490.13万元,下降98.41%。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09.87万元。

自治区商务厅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9.87万元。

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9.87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商务厅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因此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为零。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8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3 %,比上年增增加236.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我厅组织团组赴境外开展经贸活动;国内其他省份商务及相关单位来访接待次数也增多,导致“三公”经费同比大幅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23.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6.0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2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23.86万元,比上年增221.34万元,原因是2023年“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为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组织多个团组赴境外开展经贸活动。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自治区商务厅机关出国团组17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7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24个,累计9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赴境外开展经贸活动参会国际旅费、住宿、伙食、公杂等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6.0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76%,比上年减少0.87万元,原因是当年购置车辆价格较上年下降。购置了1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保障主要领导公务用车出行需要。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4%,比上年增加0.9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商务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自治区商务厅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8.02万元,平均每辆3.1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81%,比上年增加4.26万元,原因是受“新冠病毒感染”管控影响2022年接待费支出基数较小,今年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公务接待活动批次和人数较上年大幅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4次,人次554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3.6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11万元,降低19.05%;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15万元,降低1.4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91.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32.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67.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91.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342.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6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058.5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53.4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77.79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70.4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6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7辆、其他用车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厅属院校招生接送学生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8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147,281.31万元,执行数142,807.69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资金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较好,未完成的指标仅一项:满意度指标:“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满意度”实际完成值为86.04%,指标值为90%,未完成的原因是:自治区绩效办反馈我厅2023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综合得分86.04分,满分100分,经计算满意度为86.04%,未完成90%的目标,社会评价对我部门工作未完全满意。改进措施:进一步改进我厅各项工作,争取下一年提高满意度。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238个,项目支出总额200,465.80万元。其中,本级项目221个,本级项目支出121,777.09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17个,对下转移支付78,688.71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77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0,6981.5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74.3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53.37%;48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72,609.1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0.1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36.22%;1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20,875.0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4.2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41%;3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26%,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绩效指标编制人员水平有待提高;二是绩效指标设置仍存在个别不够科学合理,需要进一步优化的情况;三是绩效指标发生客观原因无法完成时,未能及时申请调整绩效指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指标;二是发生绩效目标调整事项时及时申请调整;三是进一步提高编制人员业务素质。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治区本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本级使用-境内展览推介项目自评得分为92.89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01.30万元,执行数为1,90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顺利组织3218家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举办RCEP经贸合作工商高峰论坛、中国—东盟丝路电商论坛等28个境内展览推介会,展览推介活动意向成交金额20.72亿美元,国内外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至少387次,企业满意度9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推介会场次、参与企业数、意向签约金额、宣传报道次数等指标,年初设置绩效目标值较为保守,导致偏离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更加精准设置绩效指标,在发生调整时及时调整绩效指标。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2023年度自治区本级服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二等”,涉及资金13,167.0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自治区商务厅及各地市商务部门积极组织实施了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立了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制度,规范了实施程序,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度自治区本级服务业工作的目标,但仍存在项目管理、项目实施进度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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