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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商业经济研究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8-29 23:5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作者: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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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商业经济研究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商业经济研究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商业经济研究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商业经济研究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商业经济研究所是由自治区商务厅主管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从事商业经济研究的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无下设机构。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商业经济研究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商业经济研究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商业经济研究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74.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4.18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02.16万元,下降63.4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4.1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02.16万元,下降63.43%,主要原因是专项课题缩减,其中自贸试验区建设资金本级使用-课题研究经费减少117.82万元,自治区本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本级使用-课题研究经费减少118.25万元,《广西各市对外开放指数》编制发布减少30万,商务年鉴、商务志等委托业务费及广西商务参考减少12.12万元,因人员减少人员及公用经费减少16.07万元,抚恤金减少7.90万元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74.1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4.18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02.16万元,下降63.4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27.5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1.21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广西各市对外开放指数》编制发布项目取消减少30万元,广西商务志编印费因为本年调剂至商业服务等支出类减少15万元,《广西商务参考》因发刊数量较少减少1.92万元,因人员变动使得工资福利等减少14.2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1.8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中养老、职业年金、离退休经费等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16万元,下降6.36%。较2023年度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类)5.6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05万元,下降15.7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

4.商业服务等支出(类)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36.07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取消课题经费项目。

5.住房保障支出(类)9.1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69万元,下降15.55%。较2023年度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商业经济研究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1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02.16万元,下降63.43%。其中:基本支出152.35万元,项目支出37.91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商业经济研究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6.7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5.59万元,支出决算为12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1%。其中89.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37.9万元用于广西商务年鉴编印费及广西商务参考项目支出。

商贸事务(款)127.5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项目支出。包括事业运行(项)127.55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4.71万元,支出决算为2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3%。主要用于本单位中养老、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31.8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离退休经费支出。包括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3.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7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0.60万元,死亡抚恤(项)8.26万元。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25万元,支出决算为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8%。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5.6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包括事业单位医疗(项)5.62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14万元,支出决算为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3%。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款)9.18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项)9.18万元。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2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1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9%。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92%。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基本满足办公需求,未再采购。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20万,完成年初预算的152.44%,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死亡抚恤金8.26万元。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23年持平。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7.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广西商务年鉴编印费”及“广西商务参考”2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基本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广西商务年鉴编印费及评级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37.91万元,完成预算的94.7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预算项目支出较好的完成年度绩效目标。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指标设置不够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项目组对接,保持信息互通,及时完成支付进度。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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