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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商务厅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治区商务厅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自治区商务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全区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和内贸流通的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全区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内外贸融合、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及商贸领域信息化发展;按规定对成品油流通、再生资源回收进行监督管理。
(三)拟订全区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区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内外贸一体化的区域性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的制定及管理职责。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六)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和发展边境贸易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下达我区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依法颁发货物与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件。
(七)依法监督进出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自治区对东盟国家经贸合作的发展规划、战略和政策;负责我区参与推进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中越“两廊一圈”、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等次区域经贸合作;负责我区与东盟国家有关机构间建立经贸合作机制。
(十)承担组织协调全区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实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一)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我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审核、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全区国家级、自治区级以及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十二)拟订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制定全区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核准全区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管理国际无偿援助事务;归口管理对外援助有关事务。
(十三)拟订全区对港澳台地区及日韩的经贸发展规划;负责全区与港澳台地区及日韩开展经贸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四)制定全区口岸开放和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自治区口岸通关便利化的政策措施;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口岸相关工作。
(十五)根据商务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负责协调中国—东盟博览会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区内各种经贸交易会、展销会、展览会、洽谈会。
(十六)负责商务出国(境)团组的有关审批事项;承办与商务业务相关的外事接待;负责我区外派我国驻外经济商务机构、代表机构人员选派和管理。
(十七)负责全区商贸、流通服务行业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商贸、流通服务行业企业事故防范措施和安全生产检查,指导、督促对外贸易、出口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十八)负责全区打击走私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打击走私的联合专项行动。
(十九)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商务厅。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推动落实。组织研究自贸试验区发展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自贸试验区各项改革创新制度,统筹自贸试验区投资、贸易、金融服务、规划、统计等行政工作,统计发布自贸试验区相关公共信息,综合评估自贸试验区运行情况,组织开展自贸试验区对外宣传交流工作。指导自贸试验区片区制定、落实管理制度。协调自贸试验区内金融、海关、海事、边检等部门的相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自贸试验区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等工作。负责与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理机构联络工作,推动各片区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二十)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内设机构(处室)的数量、名称
自治区商务厅机关内设机构设置为: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综合业务处、财务处、市场体系建设处、流通业发展处、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自贸区综合信息处、自贸区制度创新处、自贸区协调指导处)、对外贸易处(自治区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边境贸易管理处、加工贸易和服务贸易处、外国投资管理处、开放型园区管理处、对外经济合作处、东盟国家合作处、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商务行政审批事务办公室、自治区口岸办公室(口岸管理处)、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共24个处室。
(二)部门所属单位的数量、名称、单位性质
自治区商务厅2024年共有直属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厅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为自治区商务厅本级。7个全额拨款单位为:广西商业经济研究所、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商业学校、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广西商业技师学院、自治区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广西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1个差额拨款单位为自治区商务厅幼儿园。
第二部分:自治区商务厅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收支总预算119296.57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较上年增加34439.82万元,增长40.59%,主要原因是中央外经贸资金由上年的补助市县改为厅本级使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总收入119296.57万元,同比增加34439.82万元,增长40.5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外经贸资金由上年的补助市县改为厅本级使用。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338.13万元,同比增加32514.47万元,增长55.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外经贸资金由上年的补助市县改为厅本级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自治区商务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6901.39万元,同比增加2561.20万元,增长10.5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学校的学生人数增加,教育收入、其他教育收入增加。
4.单位资金收入1057.05万元,同比减少635.84万元,下降37.5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学校合作办学等收入减少。
5.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无变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总支出119296.57万元,同比增加34439.82万元,增长40.5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外经贸资金由上年的补助市县改为厅本级使用。其中:
1.本年支出预算119296.57万元,同比增加34439.82万元,增长40.5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外经贸资金由上年的补助市县改为厅本级使用。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6类,其中: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科目支出7391.71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6.20%,同比增加2425.57万元,增长48.8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正常增人增资以及公务员往年的绩效奖励改为绩效工资,列入年初部门预算。
205教育支出类科目支出67277.47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56.39%,同比增加3891.26 万元,增长6.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自治区提前下达教育专项资金增加。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3891.31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3.26%,同比增加429.92万元,增长12.4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厅属院校人员增加。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860.95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0.72%,同比减少77.45万元,下降8.25%。
216商业服务等支出类科目支出38644.47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32.39%,同比增加27739.47万元,增长254.3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外经贸资金由上年的补助市县改为厅本级使用。
221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1230.65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1.03%,同比增加31.05万元,增长2.5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同步增加。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42483.37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35.61%,同比增加6249.93万元,增长17.25%。其中:
人员经费预算29786.1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0.11%,同比增加481.92 万元,增长1.6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7565.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4.88%,同比增加431.27万元,增长1.5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2221.1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23%,同比增加50.65 万元,增长2.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厅属院校编外长聘人员增加。
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697.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9.89%,同比增加5768.01万元,增长83.24%。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预算4733.55万元,占公用经费预算37.28%,具体支出用途如下:用于离退休公用支出、定额商品和服务支出、高等职业教育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安排生均拨款用于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76813.2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64.39%,同比增加28189.89万元,增长57.9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外经贸资金由上年的补助市县改为厅本级使用。
2.结转下年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4.77万元,同比减少2.95万元,下降0.99%,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232.75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29.04万元,同比减少1.21万元,下降3.99%,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29.04万元,比上年减少1.21万元,下降3.9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三)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32.98万元,同比减少1.74万元,下降5.0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自治区商务厅本级1个行政机关,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3.90万元,比2024年预算较少1.23万元,下降0.19%。原因是离退休人员较少,按公用经费定额核算公用经费减少。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10013.2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2637.7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26.34%;工程类采购641.1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6.4%;服务类采购6734.3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67.25%。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5年我厅实有在编车辆21辆,其中:行政参公车辆8辆,事业车辆13辆。具体情况如下:
1.自治区商务厅本级实有在编车辆8辆,其中:厅级干部实物保障用车1辆,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4辆,老干部服务用车3辆。
2.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实有在编车辆5辆,均为一般业务用车。
3.广西商业学校实有在编车辆3辆,均为一般业务用车。
4.广西商业技师学院实有在编车辆2辆,均为一般业务用车。
5.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实有在编车辆3辆,均为一般业务用车。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我部门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自治区本级项目173个,预算资金76813.2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10个,预算资金405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项目名称:自治区本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本级使用-境内展览推介项目,预算资金1776.9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组织约2500家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举办RCEP经贸活动、中国—东盟丝路电商合作推介活动等22个境内展览推介会,达成为企业搭建开拓境外国家地区市场交流平台的目标,解决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难的问题。设3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1.开展境内商品展个数(≥13个)、数量指标2.开展境内招商推介活动场次(≥9场)、数量指标3.组织参与境内展览推介活动企业数(≥2500家)。设2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1.展览推介活动企业参与率(≥80%)、质量指标2.境内招商推介活动开展成功率(=100%)。设2条时效指标:时效指标1.实施展览宣传推广及时率(=100%)、时效指标2.境内招商推介活动开展时间(本年度12月底前)。设6条成本指标:成本指标1.单个境内展会或推介会项目成本(≤300万元)、成本指标2.展会类项目展位特装搭建成本(≤3000元/㎡)、成本指标3.展会类项目光地租赁成本(≤1500元/㎡)、成本指标4.推介会项目场地租赁成本(≤20万元/场)、成本指标5.推介会司仪(主持)劳务成本(≤1万元/人)、成本指标6.厅内人员差旅费(不超过差旅费支出标准)。设1条经济效益指标:展览推介活动达成意向签约金额(≥10亿美元)。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次数(≥300次)。设1条可持续效益指标:外贸进出口(持续稳定发展)。设1条满意度指标:参加活动企业满意度≥9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自治区商务厅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1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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