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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资金和绩效目标情况
1.资金下达情况。2012年6月14日,广西收到《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153号),下达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14680万元。
2.下达绩效目标情况。中央下达广西的总体绩效目标为:以乡镇为重点,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超市、集贸市场等,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改善农村商业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完善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加强资源整合,发展共同配送,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渠道,带动农民增收和农村消费。同时,下达广西具体绩效指标:包含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7个(具体详见自评表)。
(二)广西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资金安排、分解情况。广西采用因素法分配资金,经广西区人民政府同意,广西财政厅于2022年7月14日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的通知》(桂财建〔2022〕98号),将资金切块下达各市,其中:南宁市610万元、柳州市1080万元、桂林市3240万元、梧州市2150万元、北海市820万元、防城港市350万元、钦州市1110万元、玉林市1060万元、百色市1870万元、河池市1490万元、崇左市900万元。
2.下达绩效目标情况。
广西在下达资金的同时将绩效目标下达至各市,其中总体要求。以乡镇为重点,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超市、集贸市场等,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改善农村商业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完善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加强资源整合,发展共同配送,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渠道,带动农民增收和农村消费。具体指标。产出指标:全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数量20个;2022年全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完工项目数量≥20个;项目实施地区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覆盖率提高≥1个百分点;项目实施地区乡镇商贸中心覆盖率提高≥2个百分点。效益指标:与全国城乡消费品零售额增速对比基本持平;与全国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速对比基本持平;项目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明显。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80%。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22年,中央下达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14680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资金实际支出4464.3568万元,其中:南宁市300万元、柳州市324万元、桂林市1500万元、梧州市492万元、北海市256万元、防城港市46.4868万元、钦州市457万元、玉林市351.67万元、百色市37.2万元、河池市560万元、崇左市140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一是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方案。2022年4月,广西商务厅、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桂商建发〔2022〕16号),制定《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及项目管理细则(试行)》,组织各市开展试点县和建设项目申报、审核等工作。二是加强规范项目资金审核和拨付。2022年7月6日,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乡村振兴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规划院、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组成专家评审组,拟定了《2022年度广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试点县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建议(送审稿)》,经自治区商务厅厅党组会讨论后,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将资金分配方案上报自治区政府批准后,正式切块下达各相关地市,要求各相关地市商务局提前完善储备项目库,做好统筹安排,利用好优先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组织各试点县开展项目申报、验收等工作。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科学。2022年4月,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桂商建发〔2022〕16号),组织各市开展试点县和建设项目申报、初审等工作,共有28个县110个项目申报试点。2022年5月,自治区商务厅会同财政厅、乡村振兴局组成专家组根据各申报县的县域商业现状和下一步工作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了南宁市马山县,柳州市鹿寨县和融安县,桂林市荔浦市、平乐县、灌阳县、灵川县,梧州市岑溪市、藤县,北海市合浦县,防城港市上思县,钦州市灵山县,玉林市北流市,百色市平果市、靖西市、乐业县,河池市东兰县、罗城县、南丹县,崇左市扶绥县等20个县为2022年度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在充分考量各试点县报送项目的数目、类型、匹配性以及以往项目实施成效等因素,“不撒胡椒面、不搞平均主义”,采用因素法的方式分配资金。
2.资金下达及时。2012年6月14日,广西收到《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153号),下达中央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14680万元。2022年7月14日,广西在规定时间内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的通知》(桂财建〔2022〕98号),将2022年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全部切块下达各市。
3.资金拨付合规。广西各市按照《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管理细则(试行》和有关补充事项相关规定,项目业主建设完成后申请验收,经过初验、验收、复核程序后,才能将符合支付条件的资金拨付至相关企业。
4.资金使用规范。广西严格按照《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管理细则(试行》和有关补充事项相关规定的有关规定,合规使用资金。
5.资金执行准确。项目申请验收后,相关县进行初步验收,所在市进行验收,广西商务厅聘请第三方审核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核后确定项目的有效投资及补助资金额度。
6.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制定《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及项目管理细则(试行)》《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管理细则(试行)》,明确各级责任,自治区主管部门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统筹负总责,负责试点县绩效评价工作,各设区市负责项目申报、验收、指导、督察工作,试点县推进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区、市、县三级日常监督机制,形成全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闭环管理。
7.资金支出履行情况。广西自治区、市、县三级商务主管部门,统筹中央资金,用于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等方面,履行同级支出责任,做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2022年试点县建设,升级改造了5个乡镇商贸中心、超市、集贸市场等,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改善农村商业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新建了上思县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完善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加强资源整合,发展共同配送,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渠道,带动农民增收和农村消费。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2022年试点县建设,绩效指标全部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
①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2.1万亿元
中央下达绩效目标时只下达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指标,未下达各省农村网络零售额指标,根据映潮数据(商务部指定县域商业相关第三方大数据公司)统计,2022年广西农村网络零售额125.4亿元。
②全国农村网商(含社交、移动电商用户)数量≥1630万家
中央下达绩效目标时只下达全国农村网商(含社交、移动电商用户)数量指标,未下达各省全国农村网商(含社交、移动电商用户)数量指标,根据映潮数据(商务部指定县域商业相关第三方大数据公司)统计,2022年广西农村电商店铺数有18.2683万家。
③全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数量20个
根据《广西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的通知》精神,确定了南宁市马山县,柳州市鹿寨县和融安县,桂林市荔浦市、平乐县、灌阳县、灵川县,梧州市岑溪市、藤县,北海市合浦县,防城港市上思县,钦州市灵山县,玉林市北流市,百色市平果市、靖西市、乐业县,河池市东兰县、罗城县、南丹县,崇左市扶绥县等20个县为2022年度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
④2022年全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完工项目数量≥20个
经过统计,已完工项目数22个。
2.质量指标
①项目实施地区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覆盖率提高≥1个百分点
项目实施前,20个试点县中有18个县有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其覆盖率为18/20=90%;项目实施后,新增上思县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覆盖率为(18+1)/20=95%,由此覆盖率提高5个百分点。
②项目实施地区乡镇商贸中心覆盖率提高≥2个百分点
项目实施前,20个试点县共有257个乡镇,其中250个乡镇有乡镇商贸中心,其覆盖率为250/257=97%;项目实施后,增加到255个乡镇有乡镇商贸中心,覆盖率为255/257=99%,由此覆盖率提高2个百分点。
3.时效指标
2022年项目完成时间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
4.经济效益指标
①与全国城乡消费品零售额增速持平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统计数据,2022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9733亿元,下降0.2%。根据广西统计局统计公报,2022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539.09亿元,与上年持平。由此来看,广西比全国增速多0.2个百分点。
②与全国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速基本持平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统计数据,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2022年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9285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统计公报,按经营地统计,2022年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174.92亿元,增长0.6%。由此来看,广西比全国增速多0.6个百分点。
5.社会效益指标
①项目促进农民增收明显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统计公报,2022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33元,比上年名义增长6.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3%。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①服务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80%
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收集满意度情况,共收回20份调查问卷,通过打分平均计算满意度为93%。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通过2022年建设,广西商务厅较好完成绩效目标,没有出现偏离绩效目标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的情况
进一步将增强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拟商自治区党委农办将资金拨付进度情况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体系,并将绩效自评情况在厅门户网站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截至3月31日,资金支出进度较低的原因一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项目验收及审核受到影响,导致支出进度较慢。二是资金于下半年7月下达至各相关地区,项目实施时间较赶。三是部分市县收支矛盾突出,部分已经达到支付条件的项目无法支出。
六、附件
广西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