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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资金和绩效目标情况。
1.资金下达情况。
2023年6月,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121号),广西获得9000万元支持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
2.下达绩效目标情况。
产出指标3项,分别是:重点分拣仓库(中心)数量增长率≥3%;纳入商务部生活必需品监测预警数量信息报送率≥70%;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吞吐能力≥3%。效益指标3项,分别是重点保供企业城区人口覆盖率≥70%;政府储备供应城区居民消费天数稳步增加;资金支持期间未发生全区(县)范围持续48小时以上的某大类生活必需品断档脱销。满意度指标1项,生活必需品获取便利性居民满意度≥80%。
(二)区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资金安排、分解情况。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资金采用因素法切块下达各相关地级市,其中南宁市支持资金4550万元、支持项目15个;柳州市支持资金2250万元、支持项目6个;玉林市支持资金2200万元、支持项目5个。
2.下达绩效目标情况。
总体要求。通过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保供能力,提高骨干仓储加工配送能力和效率,强化消费终端网络网点建设,进一步发展了生活必需品冷链物流。构建“布局结构合理、网络支撑有力、物流配送顺畅、运转高效安全”的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平时”流通效率提升、流通成本下降。“急时”物资供应充足、流通运转稳定。
具体指标。产出指标5项,分别是:重点分拣仓库(中心)数量增长率≥3%;纳入商务部生活必需品监测预警数量信息报送率≥70%;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吞吐能力≥3%;资金拨付及时性100%;投入中央资金9000万元。效益指标3项,分别是:重点保供企业城区人口覆盖率≥70%;政府储备供应城区居民消费天数稳步增加;资金支持期间未发生全区(县)范围持续48小时以上的某大类生活必需品断档脱销。满意度指标1项,生活必需品获取便利性居民满意度≥80%。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3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桂财建〔2023〕81号),将第二批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采用因素法下达南宁、柳州、玉林三个重点城市。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目前,广西已拨付5142万元,拨付比例57%;其中:南宁市2892万元;柳州市1800万元,玉林市450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分配科学性。
2023年4月,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印发《关于报送加强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商运发〔2023〕28号),组织符合条件的地市积极申报,经过评审确定了南宁市、柳州市、玉林市等三个城市作为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的重点城市。2023年7月,自治区商务厅印发《关于做好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商运发〔2023〕67号),组织南宁市、柳州市、玉林市等三个重点城市开展资金申报材料收集等工作。7月21日,自治区商务厅会同财政厅组成评审小组,拟定了《2023年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资金分配方案(送审稿)》,经自治区商务厅厅党组会讨论后,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将资金分配方案上报自治区政府批准后,正式切块下达南宁市、柳州市、玉林市,共下达资金9000万元。
2.下达及时性。
广西在收到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的时限,分别于2023年8月4日下达到南宁市、柳州市、玉林市。
3.拨付合规性。
自治区商务厅在分配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时,均按照厅内“三重一大”制度以及党组议事清单要求呈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报送自治区财政厅,并按照《预算法》规定的时限要求,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将分配方案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进行审定后分解下达资金预算及区域绩效目标表至南宁市、柳州市、玉林市等三个重点城市。
4.使用规范性。
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在选择项目时,根据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通知要求,选择适合支持条件、支持时间的项目;在项目建设竣工后,进行验收、审核后再进行资金拨付工作。
5.执行准确性。
广西2023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预算执行率57.1%,资金按程序已拨付至南宁市、柳州市、玉林市等三个重点城市项目单位,预算执行未出现明显偏差。
6.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广西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自治区主管部门对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整体工作履行统筹、协调、指导及监管职能,重点城市对项目评审、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指导培训、监管检查负直接责任。
7.资金支出履行情况。
广西自治区、市两级商务主管部门,统筹中央资金,用于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保供能力、提高骨干仓储加工配送能力和效率、强化消费终端网络网点建设、完善重要民生商品储备调控体系、进一步发展冷链物流和改进信息监测和预测预警等六个方面,履行同级支出责任,做好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工作。该项资金为自治区事权,未要求地市配套相应资金。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2023年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新建改造了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项目3个、冷链物流项目8个、骨干仓储配送项目8个、消费终端网络网点建设项目2个,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保供能力得到了提升,进一步发展了冷链物流,提高了骨干仓储配送能力和效率,强化了消费终端网络网点,广西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布局结构更加完善。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2023年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绩效指标全部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
(1)重点分拣仓库(中心)数量增长≥3%
根据南宁、柳州、玉林三市上报的数据,广西重点分拣仓库(中心)增加6个,较前值增长3%。其中南宁市重点新增德邦物流分拣配送仓、春江禽肉仓储配送中心、皇氏乳业立体仓等骨干仓储,增长8%;柳州市重点建设了以中通快递广西桂北(柳州)智能电商快递产业园一号仓项目、柳州公路港四期商品流通保供项目两个重点分拣仓库,增长3%;玉林市重点新增陆宝城郊大仓,增长8%。
2.质量指标。
(2)纳入商务部生活必需品监测预警数量信息报送率≥70%
根据南宁、柳州、玉林三市填报数据情况,三市纳入商务部生活必需品监测预警数量信息报送率均为100%。
(3)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吞吐能力增长≥3%
根据南宁、柳州、玉林三市上报的数据,广西实际增长比率为3%。其中,南宁、柳州、玉林三市均实现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吞吐能力增长率3%的要求。
3.社会效益指标。
(4)重点保供企业城区人口覆盖率≥70%
根据南宁、柳州、玉林三市上报的数据,广西实际完成值70%。其中,南宁、柳州、玉林三市重点保供企业城区人口覆盖率分别为72%、72%和70%。
(5)政府储备供应城区居民消费天数稳步增加
根据南宁、柳州、玉林三市上报的数据,政府储备供应城区居民消费天数稳步增加1天,完成值实际100%。其中南宁2023年政府应急成品粮和应急成品油(食用油)储备均可满足主城区15天的市场供应需求,猪肉储备可满足城区3天以上的猪肉市场供应。柳州市政府储备粮食、食用油可供应四个主城区居民消费天数为59天,与2022年持平;活猪储备和冻肉储备240吨可满足主城区4天以上消费。玉林市政府储备冻猪肉、生猪、粮食、食用油供应城区居民消费天数为16天,较2022年15天增加1天。
4.可持续影响指标。
(6)资金支持期间未发生全市(县)范围持续48小时以上的某大类生活必需品断档脱销
根据南宁、柳州、玉林三市上报的数据,南宁、柳州、玉林三市资金支持期间未发生全市(县)范围持续48小时以上的某大类生活必需品断档脱销情况,完成值100%。
5.满意度指标。
(7)生活必需品获取便利性居民满意度≥80%
根据南宁、柳州、玉林三市上报的数据,南宁、柳州、玉林三市生活必需品获取便利性居民满意度达分别为83%、80%和83%,平均满意度指标为82%。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通过2023年建设,“纳入商务部生活必需品监测预警数量信息报送率”指标完成较好,主要原因是:2023年广西要求重点城市及时报送相关数据,并时刻提醒重点城市完成数据报送,再加上原有基数较低,指标完成较好。下一步,将积极与商务部紧密沟通,在指标设置方面更加精准。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进一步加强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拟对资金拨付进度缓慢的市县进行通报,督促其加快项目建设及资金拨付工作,并将绩效自评情况按规定在自治区商务厅网站进行公示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附件2-1.服务业发展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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