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的资金和绩效目标情况。
1.资金下达情况。
2023年,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外经贸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120号)下达2023年外经贸发展资金进口贴息事项资金967万元。
2.绩效目标下达情况。
财政部、商务部通过《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3〕29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外经贸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120号)明确了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绩效目标的框架和指标内容,其中设置一级指标2项,二级指标4项,三级指标5项。
(二)广西分解下达的资金和绩效目标情况。
1.资金安排和下达情况。
根据商务部下发的2022年度地方企业进口贴息资金审定明细表和具体绩效目标等实际情况,将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976万元下达到相关地市,其中:南宁市112344元、柳州市2679395元、桂林市501740元、梧州市102776元、北海市197738元、钦州市119070元、玉林市770226元、崇左市5186711元。
2.下达绩效目标情况。
广西将中央设置的各项绩效指标及时随资金文件分解下达各市,分解下达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钦州、玉林和崇左市绩效目标,要求各相关市对照《2023年中央进口贴息绩效目标分解表》做好绩效监控,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执行情况。
2023年,了中央下达广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资金96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拨付项目单位62.08万元,执行率6.42%。截至2024年3月31日,共有9个项目已拨付资金,拨付金额为646.55万元,执行率66.86%。有2个项目已审核未拨付,未拨付资金总额为320.45万元,其中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钦州和玉林市已完成拨付,崇左市拨付率38.22%。崇左市商务局实际已完成评审、上会和向财政申请拨付程序,即国家进口贴息事项商务部门工作进度已100%完成,由于地方“三保”及民生等刚性支出影响,崇左市未能全部拨付至项目单位,支出进受影响。
2.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2023年6月15日《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外经贸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2023年外经贸发展资金进口贴息事项资金和商务部下发的2022年度地方企业进口贴息资金审定明细表,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桂财建〔2023〕80号),将进口贴息事项资金分配和贴息项目明细下达到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钦州、玉林和崇左市,要求各相关市及时审核拨付资金并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和安全、有效。自治区商务厅组织指导各市企业做好申报国家进口贴息项目工作,及时跟进国家进口贴息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进口贴息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召开做好2023年度国家进口贴息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座谈会,印发《关于对2023年度国家进口贴息资金进行整改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市尽快完成项目资金拨付到实施单位工作。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科学性
国家进口贴息资金是由商务部牵头组织申报、评审、分配确定的项目法分配资金的事项。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商务厅联合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进口贴息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积极组织广西企业申报国家进口贴息资金项目,并要求各市按时审核汇总各市企业申报的进口贴息项目,自治区商务厅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每个项目进行审核后联合财政厅进行复审并联合上文报给财政部和商务部,财政部和商务部再对项目进行终审并按照项目法给予贴息支持。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外经贸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120号)下达2023年外经贸发展资金进口贴息事项资金和商务部下发的2022年度地方企业进口贴息资金审定明细表,2023年8月3日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桂财建〔2023〕80号),及时将进口贴息资金分配下达到各市。
2.资金下达及时性
2023年6月15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外经贸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120号),2023年8月3日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桂财建〔2023〕80号),将我区获得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企业项目贴息明细和资金下达至各市,并要求各市尽快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
3.资金拨付合规性
根据财政部下达2023年外经贸发展资金进口贴息事项资金和商务部下发的2022年度地方企业进口贴息资金审定明细表,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桂财建〔2023〕80号),将项目资金下达到相应市,相关市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并将拨付凭证反馈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商务厅根据拨付凭证在广西商务发展资金管理系统进行项目资金拨付,资金拨付合规。
4.资金使用规范性
根据财政部下达2023年外经贸发展资金进口贴息事项资金和商务部下发的2022年度地方企业进口贴息资金审定明细表,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桂财建〔2023〕80号),将项目资金下达到相应市,相关市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并将拨付凭证反馈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商务厅根据拨付凭证在广西商务发展资金管理系统进行项目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规范。
5.资金执行准确性
根据财政部下达2023年外经贸发展资金进口贴息事项资金和商务部下发的2022年度地方企业进口贴息资金审定明细表,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桂财建〔2023〕80号),将项目资金下达到相应市,相关市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并将拨付凭证反馈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商务厅根据拨付凭证在广西商务发展资金管理系统进行项目资金拨付,资金执行准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进口贴息事项支出62.08万元,支出进度6.42%。
6.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自治区商务厅联合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进口贴息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召开做好2023年度国家进口贴息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座谈会,组织指导各市企业做好申报国家进口贴息项目工作,包括国家进口贴息绩效目标申报表。2023年8月3日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桂财建〔2023〕80号),文中同时下达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钦州、玉林和崇左市绩效目标,要求各相关市对照《2023年中央进口贴息绩效目标分解表》做好绩效监控。2024年2月28日,印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按照绩效目标分解表开展自评,自治区商务厅根据各市自评情况结合全区实际情况,开展绩效自评。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根据财政部下达2023年外经贸发展资金进口贴息事项资金和商务部下发的2022年度地方企业进口贴息资金审定明细表,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桂财建〔2023〕80号),将项目资金下达到相应市,各市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并将拨付凭证反馈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商务厅根据拨付凭证在广西商务发展资金管理系统进行项目资金拨付。自治区商务厅及时跟进国家进口贴息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印发《关于对2023年度国家进口贴息资金进行整改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市尽快完成项目资金拨付到实施单位工作,切实履行支出指导督促责任。该项资金为商务部按照项目法组织申报、评审,由商务部确定项目和支持金额,为中央事权,未要求配套资金。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积极支持企业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
2023年,广西进口额3,297亿元,同比增长14.6%,带动重要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额超1亿美元,其中计量检测分析自控仪器及器具5.6亿元,半导体制造设备0.8亿元,航空器零部件0.5亿元,机床2.3亿元等,不断支持企业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
2.提高企业技术水平或产业质量。
获得国家进口贴息资金支持的企业技术水平或产业质量得到提高。
3.促进国内企业供应链稳定。
支持企业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装备和关键零部件以及重要资源进口,满足我区产业发展需求,保证我区支柱产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持续培育壮大自治区大宗商品进口供应链服务平台,服务广西支柱产业发展,2023年我区金属矿及矿砂、能源产品、粮食等大宗商品进口1731.6亿元,增长16.3%。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中央对地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设置的5个指标,广西完成4个指标预定目标值,预算资金执行率指标未能完成预定指标值。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支持进口设备、技术、零部件的条目数量,目标值:467条。实际完成467条,达到目标要求。
(2)时效指标
预算执行率,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6.42%,未达到目标要求。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
带动设备、技术、零部件进口金额,目标值:8056.63万美元。实际完成进口金额8056.6338万美元,达到目标要求。
(2)社会效益指标
进口设备、零部件后生产的最终产品质量提升,目标值:提升。实际完成情况:根据广西相关市自评情况以及获贴息支持企业反馈,获支持企业进口设备、零部件后生产的最终产品质量得到一定提升,完成情况较好。完成率90%。
进口技术后提升现有技术水平,目标值:提升。实际完成情况:根据广西相关市自评情况以及获贴息支持企业反馈,获支持企业进口技术后,现有技术水平得到一定提升,完成情况较好。完成率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预算执行率指标未完成目标值。
未完成的原因:2023年我区国家进口贴息事项资金为967万元,共支持11个项目,资金在下达时已明确了项目支持金额,所在市商务局都已向市财政局提请拨付资金。由于地方“三保”及民生等刚性支出影响,支出进度偏低。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方面,自治区商务厅将积极对接自治区财政厅,请财政厅加强督促崇左市财政局尽快将资金拨付至实施单位;另一方面,将密切跟踪对接,加强指导督促崇左市商务局及时在广西商务发展资金系统更新拨付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绩效评价,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进一步掌握了项目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了项目资金管理经验,为下一年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管理、健全、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和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一是将结果应用于资金安排。在安排2024年度资金分配时,从地方统筹资金中提取部分资金用于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成效好地市进行倾斜奖励。设置了各市资金截至支出进度、资金结存、实地调研发现的问题、商务资金管理系统数据完善和准确性、资金管理日常材料报送及时性和各市专项资金管理联络员配置等6个考核因素。二是将评价结果转换为制定政策的参考依据。根据各地市完成外经贸指标的情况,深入调研,制定调整支持政策,推动外经贸事业发展。三是依法公开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自评报告完成并报审后,自治区商务厅将依法在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附件4-1.外经贸发展资金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进口贴息事项).et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