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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转移支付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2025-05-29 18:0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作者: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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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资金和绩效目标情况。

1.资金下达情况。

2024年中央共下达广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10899万元,其中2023年11月15日,广西收到《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327号),下达广西服务业发展资金13320万元支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2024年6月27日,广西收到《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4〕146号),收回广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2421万元,调整用于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2240万元。

2.绩效目标下达情况。

产出指标: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新增改造数量≥5个;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速≥1%;乡镇商贸中心覆盖率提高3.5个百分点;县域商品和服务销售额提高3个百分点。

效益指标:城乡消费品零售额增速基本持平;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明显;农村网商(含社交、移动电商用户)数量同比增速≥1%。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80%。

(二)广西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资金安排、分解下达情况。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2024年资金采用因素法切块下达各相关地级市,其中:柳州市750万元(柳城县750万元)、桂林市2310万元(兴安县1550万元、永福县760万元)、梧州市2540万元(苍梧县1410万元、万秀区1130万元)、防城港市550万元(港口区550万元)、钦州市730万元(钦北区730万元)、玉林市400万元(陆川县400万元)、百色市720万元(右江区490万元、凌云县230万元)、贺州市2130万元(富川瑶族自治县940万元、钟山县790万元、昭平县400万元)、来宾市2240万(金秀瑶族自治县780万元、武宣县580万元、兴宾区880万元)、崇左市950万元(天等县950万元)。

根据商务部统一部署,由自治区财政厅收回资金2421万元,调整后各市资金情况如下:柳州市柳城县510万元、桂林市1935万元(兴安县1295万元、永福县640万元)、梧州市2364万元(苍梧县1264万元、万秀区1100万元)、防城港市港口区300万元、钦州市钦北区540万元、玉林市陆川县250万元、百色市440万元(右江区300万元、凌云县140万元)、贺州市1850万元(富川瑶族自治县810万元、钟山县690万元、昭平县350万元)、来宾市1950万(金秀瑶族自治县680万元、武宣县505万元、兴宾区765万元)、崇左市天等县760万元。

2.绩效目标下达情况。

年度目标:1.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农村消费促进、农村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等领域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地方典型。2.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和快递物流点,流通效率明显提升,流通成本进一步降低。3.围绕地方特色产业,打造一批县域现代流通供应链,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更顺畅。

数量指标: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速≥1%;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新增改造数量17个;

质量指标:乡镇商贸中心覆盖率年均提高≥3.5个百分点;县域商品和服务销售额提高≥3个百分点。

时效指标:项目建设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

成本指标:中央资金10899万元。

经济效益指标:城乡消费品零售额年均增速基本持平;

社会效益指标: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明显;农村网商同比增速≥3%。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80%。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广西财政厅按照商务厅提供的分配方案将2024年中央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10899万元全部分解下达至试点县,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区已拨付资金3799.13万元到项目业主,拨付比率34.86%,其中,柳州市256万元,桂林市633.9万元,梧州市435万元,钦州市192.9万元,玉林市120万元,百色市155万元,贺州市932.83万元,来宾市807.5万元,崇左市266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科学性。

广西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组织各市开展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和建设项目申报、初审等工作,共收到10个地市17个县(市、区)申报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申报项目82个。随后,广西商务厅牵头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对申报试点县及项目进行评审,确定了17个2024年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59个项目,拟定了《2024年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资金分配方案(送审稿)》《2024年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储备项目清单(送审稿)》报商务厅厅党组会讨论后,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将资金分配方案上报自治区政府批准后,正式切块下达各相关地市。

2.资金下达及时性。

广西在收到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的时限,于2023年12月14日,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的通知》(桂财建〔2023〕150号)将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13320万元全部分解下达至各试点县;于2024年7月22日,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桂财建〔2024〕77号)收回2024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2421万元。

3.资金拨付合规性。

广西商务厅在分配中央服务业专项资金时,均按照厅内“三重一大”制度以及厅党组议事清单要求呈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报送自治区财政厅,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的时限要求,会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将分配方案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进行审定后,分解下达资金预算及区域绩效目标表至试点县。

4.资金使用规范性。

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在选择项目时,根据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通知要求,选择符合支持条件、项目建设周期的项目;在项目建设竣工后,进行验收复核后再进行资金拨付工作。

5.资金执行准确性。

广西2024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预算执行率34.86%,自治区已将资金按程序已全部拨付至试点县。2024年我区县域商业试点县建设资金拨付进度不及预期,原因主要是:市场主体投资意愿下降,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减少。广西县域企业普遍实力不强,加上近年来经济形势不景气,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困难,资金链紧张,投资热情降低,投资意愿不高。同时,广西农村居民整体收入水平偏低、消费力不强,企业在农村投资商业基础设施和相关项目更为谨慎,导致申报项目数量以及认定后符合支持条件的数量较少。此外,广西商务厅对于支持项目有效投资额认定开展严格复核,项目储备库项目有相当比例投资额不计入有效投资,无法获取相应资金支持,进而导致资金结余。

下一步,广西商务厅将会同财政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2024年县域商业试点县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一是及时开展项目和资金调整。及时开展项目调整,优先考虑能够补齐“七项约束性指标”项目,重点补充基础条件好、成熟度高、能够在建设周期内完工的项目。及时开展资金调整,对于工作积极、完成效果较好的设区市重点支持。二是督促指导市县压实工作职责。工作重心前置,进一步厘清区、市、县三级工作责任,下更大力气指导市县商务部门开展工作,重点在规范工作流程、推动项目按期实施、资金拨付及时、合理、公允等方面寻求突破。

6.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及项目管理细则(试行)》《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管理细则(试行)》,压实市县主体责任,自治区主管部门统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负责试点县绩效评价工作;各设区市负责项目审核、验收、指导、督察工作;试点县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并推进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区市县三级日常监督机制,形成全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闭环管理。

7.资金支出履行情况。

自治区、市、县三级商务主管部门,统筹中央服务业专项资金,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等方面,履行同级支出责任,做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该项资金为自治区事权,未要求地市配套相应资金。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广西完成了中央下达的三个总体绩效目标。一是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农村消费促进、农村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等领域均培育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地方典型。二是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和快递物流点,流通效率明显提升,流通成本进一步降低。三是围绕地方特色产业,打造一批县域现代流通供应链,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更顺畅的目标。具体如下:

1.县域商业典型案例。

通过开展县域商业试点县建设行动,打造了一批地方特色典型案例。梧州市苍梧县大力推进苍梧县域经济的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六堡茶民营经济做大做强。茶企活用“电子商务进农村”各项扶持政策,盘活了存量资产,为快速变现六堡茶国货品牌资源优势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苍梧县大力推进六堡茶产业基地的标准化建设,推动六堡茶数字化转型和加工技术改造,大力提高六堡茶产品质量,提高生产工艺、设备、技术的绿色低碳水平,提升六堡茶品牌美誉度。崇左市天等县积极促进传统电商和直播电商相结合,推动电商从“零星散落”升级为“聚集发展”,通过不断培育孵化电商人才、畅通农产品上行渠道、打通县乡村物流“最后一公里”瓶颈,打造了天等指天椒酱、蜂蜜、富硒米、旱藕粉、芋头等一系列特色电商产品,进一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2.物流配送覆盖方面。

全区新建改造了6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实现县级物流共同配送的县有85个,占比超过80%。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网络不断织密,中国邮政、中通、圆通、申通、韵达、顺丰、极兔等物流快递企业不断向县乡村下沉,快递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配送到村时间控制在2天内,商品流通效率显著提升,为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上行提供了有力支撑。

3.打造县域流通供应链方面。

围绕地方特色产业,打造了砂糖橘、沃柑、沙田柚、金桔等一批农产品流通供应链,使得农产品上行更加畅通、高效。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开展县域商业试点县建设,2024年试点县绩效指标已基本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

(1)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新增改造数量≥5个。

经统计,2024年完成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新增改造数量6个,达到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新增改造数量≥5个的要求。

(2)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速≥1%。

根据映潮数据(商务部指定县域商业相关第三方大数据公司)统计,2024年广西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速8.98%,达到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速≥1%的要求。

2.质量指标

(3)乡镇商贸中心覆盖率提高3.5个百分点。

在全区1079个乡镇中,2023年乡镇商贸中心已覆盖区划数1071个,覆盖率99.26%;2024年乡镇商贸中心新增7个,覆盖区划数增至1078个,覆盖率99.91%,覆盖率较2023年提高0.6个百分点,基本实现全覆盖,因此,覆盖率提升幅度有限。

(4)县域商品和服务销售额提高3个百分点。

根据映潮数据统计,2024年我区县域商品和服务销售额4422.99亿元,2023年我区商品和服务销售额4366.82亿元,同比增速1.27%,未达到提高≥3个百分点的要求。

3.经济效益指标

(5)城乡消费品零售额增速对比基本持平。

根据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我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1.6%,较2023年我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1.3%提高0.3个百分点,高于基本持平的指标要求。

4.社会效益指标

(6)促进农民增收明显。

根据自治区统计局数据,2024年我区县域人均可支配收入26013元,2023年我区县域人均可支配收入24453元,同比增速6.38%,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明显。

(7)农村网商(含社交、移动电商用户)数量同比增速≥1%

根据映潮数据统计,2024年我区农村网商(含社交、移动电商用户)数量为46.32万家,2023年我区农村网商(含社交、移动电商用户)数量为44.38万家,同比增速4.19%,达到农村网商(含社交、移动电商用户)数量同比增长≥1%的要求。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8)服务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80%。

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收集满意度情况,共收回30份调查问卷,通过打分平均计算满意度为98%,达到服务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80%的要求。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4年设定的8个三级指标,有2个指标未完成、2个超出目标值30%以上,具体如下:

1.数量指标-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速。全年实际增速8.98%,超目标值1%。

(1)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广西大力实施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在前期大力开展电商培育以及网络电商购物展现出更为便捷的特性情况下,农村网络零售发展迅速。

(2)下一步措施:后续年度在设定目标时,将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科学制定绩效目标值。

2.质量指标-乡镇商贸中心覆盖率提高。全年实际完成值提高0.6个百分点,未达到目标值提高3.5个百分点。

(1)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广西1079个乡镇中,2023年乡镇商贸中心已覆盖区划数1071个,覆盖率99.26%;2024年乡镇商贸中心新增7个,覆盖区划数增至1078个,覆盖率99.91%,覆盖率较2023年提高0.6个百分点,基本实现全覆盖,因此,覆盖率提升幅度有限。

(2)下一步措施:后续年度在设定目标时,将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科学制定绩效目标值。

3.质量指标-县域商品和服务销售额提高。全年实际完成值提高1.27个百分点,未达到目标值提高3个百分点。

(1)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广西农村老龄化的进一步加深以及城镇化水平提高,消费进一步向中心城市集聚,中心城市形成对周边县的“虹吸”效应,导致县域商品和服务销售额增速未达预期。

(2)下一步改进措施:广西商务厅、财政厅将持续深入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引导整合社会资源投向,改善县域消费设施,优化消费体验,提升县域商品服务供给水平,更好满足县乡村居民多样化需求,进一步推动城乡融合,助力乡村振兴。

4.社会效益指标-农村网商(含社交、移动电商用户)数量同比增速。全年实际完成值提高增长4.19%,超过目标值1%。

(1)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广西大力实施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在前期大力开展电商培育以及网络电商购物展现出更为便捷的特性情况下,农村网络零售发展迅速。

(2)下一步改进措施:后续年度在设定目标时,将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科学制定绩效目标值。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在本次中央服务业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结果反馈之后,广西商务厅将在适当场合通报2024年度试点县资金拨付进度,并将绩效自评情况在县域商业建设工作专栏进行公示公开,督促各试点县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推动将2024年资金拨付进度纳入2025年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压实试点县政府主体责任,提升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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