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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资金和绩效目标情况。
1.资金下达情况。
2024年广西共获得1亿资金用于支持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其中,2023年11月15日,《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327号)下达广西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资金7760万元;2024年6月24日,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4〕146号),下达广西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资金2240万元。
2.下达绩效目标情况。
中央共下达指标7项,其中产出指标3项,分别是:重点分拣仓库(中心)数量增长≥5%;纳入商务部生活必需品监测预警数量信息报送率≥90%;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吞吐能力增长≥5%。效益指标3项,分别是重点保供企业城区人口覆盖率≥80%;政府储备供应城区居民消费天数稳步增加;资金支持期间未发生全区(县)范围持续48小时以上的某大类生活必需品断档脱销。满意度指标1项,生活必需品获取便利性居民满意度≥85%。
(二)区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资金安排、分解情况。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2024年1亿元资金采用因素法切块下达各相关地级市,其中下达南宁市资金4900万元、已支持项目22个;下达柳州市资金3300万元、已支持项目6个;下达玉林市资金1800万元、已支持项目8个。
2.下达绩效目标情况。
广西将中央设置的绩效指标及时随资金文件根据资金安排情况全部分解下达各市,由各市根据分解的绩效目标、资金下达情况开展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工作。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4年1亿元资金分两次下达各相关地级市,均采用因素法切块按时下达,其中下达南宁市资金共计4900万元;下达柳州市资金共计3300万元;下达玉林市资金共计18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的通知》(桂财建〔2023〕150号),将2024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7760万元,采用因素法提前下达南宁(3400万元)、柳州(2960万元)、玉林(1400万元)三个重点城市;2024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桂财建〔2024〕77号),将2024年第二批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2240万元,采用因素法下达南宁(1500万元)、柳州(340万元)、玉林(400万元)三个重点城市。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暂未拨付项目资金。预计到2025年6月30日,广西资金拨付6371万元,资金拨付进度63.7%,其中南宁市拨付1828万元、资金支出进度37.3%;柳州市拨付2743万元、资金支出进度83.1%;玉林市拨付1800万元、资金支出进度100%。目前广西商务厅、财政厅将积极督促南宁市、柳州市、玉林市加快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等工作。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分配科学性。
2023年11月22日,自治区商务厅印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商运发〔2023〕92号),组织南宁市、柳州市、玉林市等三个重点城市开展资金分配、项目申报等材料的收集上报工作。2023年12月1日,自治区商务厅运行处、财务处、建设处、流通处组成评审小组,根据经厅长办公会审定的《广西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资金分配方案》,采用因素法进行评审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经自治区商务厅党组会审核后,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将资金分配方案上报自治区政府批准后,正式切块下达南宁市、柳州市、玉林市,共下达资金7760万元。
2024年7月1日,广西商务厅印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商运发〔2024〕65号),组织南宁市、柳州市、玉林市等三个重点城市开展资金分配、项目申报等材料的收集上报工作。2024年7月4日,广西商务厅运行处、财务处、建设处、流通处组成评审小组,根据经厅长办公会审定的《广西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资金分配方案》,采用因素法进行评审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经厅党组会审定后,报广西财政厅将资金切块下达南宁市、柳州市、玉林市,共下达资金2240万元。
2.下达及时性。
广西在收到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的时限,于2023年12月14日、2024年7月22日分别将7760万元、2240万元分解下达到南宁市、柳州市、玉林市。
3.拨付合规性。
广西商务厅在分配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时,均按照厅内“三重一大”制度以及党组议事清单要求呈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报送自治区财政厅,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的时限要求,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将分配方案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进行审定后分解下达资金预算及区域绩效目标表至南宁市、柳州市、玉林市等三个重点城市。
4.使用规范性。
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在选择项目时,根据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通知要求,选择适合支持条件、支持时间的项目;在项目建设竣工后,进行验收、审核后再进行资金拨付工作。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安排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
5.执行准确性。
广西2024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按程序已拨付至南宁市、柳州市、玉林市等三个重点城市项目单位。预计到2025年6月30日,广西资金拨付6371万元,资金拨付进度63.7%,其中南宁市拨付1828万元、资金支出进度37.3%;柳州市拨付2743万元、资金支出进度83.1%;玉林市拨付1800万元、资金支出进度100%。
6.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广西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自治区主管部门对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整体工作履行统筹、协调、指导及监管职能,重点城市对项目评审、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指导培训、监管检查负直接责任。
7.资金支出履行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两级商务主管部门,统筹中央资金,用于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保供能力、提高骨干仓储加工配送能力和效率、强化消费终端网络网点建设、完善重要民生商品储备调控体系、进一步发展冷链物流等五个方面,履行同级支出责任,做好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工作,该项资金未要求地市配套相应资金。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2024年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新建改造了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项目3个、骨干仓储加工配送项目11个、消费终端网络网点建设项目17个、重要民生商品储备调控项目3个,冷链物流项目2个。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保供能力得到了提升,提高了骨干仓储配送能力和效率,强化消费终端网络网点建设,进一步发展了冷链物流,广西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布局结构更加完善。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2024年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绩效指标全部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
(1)重点分拣仓库(中心)数量增长≥5%,实际完成28%。
根据南宁、柳州、玉林三市上报的数据,广西重点分拣仓库(中心)增加8个,较2023年增长28%,均高于2年实施期自设指标值和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南宁市2024年数量为14个。较2023年10个增加4个,增长40%;柳州市2024年数量为8个,较2023年5个增加3个,增长60%;玉林市重点新增陆陆宝城郊大仓,2024年数量为15个,较2023年14个增加1个,增长7%。
2.质量指标。
(2)纳入商务部生活必需品监测预警数量信息报送率≥90%,实际完成98.9%。
根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监测系统,广西2024年实际报送率为98.9%,2025年1-4月份实际报送率为99.3%。根据南宁、柳州、玉林三市填报数据情况,三市纳入商务部生活必需品监测预警数量信息报送率均为100%。在15个省份排名前列。
(3)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吞吐能力增长≥5%,实际完成38%。
根据商务部监测平台数据,我区2024年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吞吐能力增长38%。其中南宁、柳州、玉林三市的增长率均超过5%;南宁市2024年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全年吞吐量为443.81万吨,比2022年404.98万吨,增长9.6%;柳州市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吞吐能力5482吨/日,同比增长5%;玉林市2024年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吞吐能力为2445吨/日,较2023年2200吨/日增加245吨/日,增长11.1%。
3.社会效益指标。
(4)重点保供企业城区人口覆盖率≥80%,实际完成99%。
广西实际完成值99%,其中,南宁、柳州、玉林三市重点保供企业城区人口覆盖率分别为100%、100%和99%。
(5)政府储备供应城区居民消费天数稳步增加
根据南宁、柳州、玉林三市上报的数据,政府储备供应城区居民消费天数稳步增加,完成绩效评估目标任务。其中南宁市2024年政府应急成品粮和应急成品油(食用油)、猪肉储备均可满足主城区市场供应需求,柳州市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供应城区居民消费天数稳步提升,玉林市2024年政府储备粮食、食用油、猪肉供应城区居民消费天数较2023年增加1天。
4.可持续影响指标。
(6)资金支持期间未发生全市(县)范围持续48小时以上的某大类生活必需品断档脱销
根据南宁、柳州、玉林三市上报的数据,南宁、柳州、玉林三市资金支持期间未发生全市(县)范围持续48小时以上的某大类生活必需品断档脱销情况,完成绩效评估目标任务。
5.满意度指标。
(7)生活必需品获取便利性居民满意度≥85%,实际完成95.6%。
根据南宁、柳州、玉林三市上报的数据,南宁、柳州、玉林三市生活必需品获取便利性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7%、95%和95%,完成绩效评估目标任务。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4年设定的7个三级指标,有2个超出目标值30%以上,具体为:数量指标-重点分拣仓库(中心)数量增长,全年实际增长28%,超目标值5%;质量指标-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吞吐能力增长,全年实际增长38%,超目标值5%。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一是2024年重点城市建设重点分拣仓库(中心)项目建设的需求量较大,新增8个,增长28%。二是随着保供项目投入使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吞吐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带动日均吞吐量提升。
下一步措施:后续年度在设定目标时,将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科学制定绩效目标值。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强化绩效自评结果应用管理,对财政资金拨付进度滞后设区市,通过动态监测、分级预警、督导约谈等方式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并将绩效自评情况按规定在广西商务厅网站进行公示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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