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 成文日期: |
| 标 题: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广西消费促进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桂商运发〔2017〕30号 | 发布日期:2017年08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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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商务局(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商务部关于做好“十三五”时期消费促进工作的指导意见》(商运发〔2016〕47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更好发挥消费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作用,现将《广西消费促进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7年7月31日
(联系人:姜永双,电话:0771-2211856)
广西消费促进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2017—2019)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国办发〔2016〕78号)、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开展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的意见》(商秩发〔2016〕427号)、《商务部关于做好“十三五”时期消费促进工作的指导意见》(商运发〔2016〕47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更好发挥消费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作用,特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扩大消费的总体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为导向,以内贸流通创新发展为动力,进一步扩大消费规模,提升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推动全区消费市场实现“四个新”:新消费、新供给、新流通、新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19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9300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
到2019年,打造100个以上广西消费品品牌、引入200家以上名企名商、培育50个以上本土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商业业态更加多样,商品供应更加丰富。
消费市场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消费环境显著改善,居民消费信心和消费满意度明显提升。
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大众化、个性化消费快速发展,品质消费、品牌化消费显著增加,绿色消费、文明消费理念普遍形成,服务消费比重提高,城乡消费差距进一步缩小。
三、具体措施
(一)壮大传统消费,发展新消费。
1.稳定大宗消费。支持混合动力、燃气动力和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扩大销售;鼓励企业开展二手车置换业务,活跃二手车交易,促进汽车更新换代。加快成品油流通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加油站网点布局,保障清洁油品供应。根据城乡居民住房条件改善的需求,着力扩大家居建材消费。大力培育和促进其他类别大宗消费。
2.推广八桂美食餐饮。推动“八桂美食汇”广西特色美食集聚区建设,加快广西米粉博物馆建设;制定《广西桂菜标准》,打造桂菜系列精品;鼓励餐饮企业导入4D现场安全管理系统,树立一批餐饮管理标杆企业,提升餐饮品牌形象;开展广西传统餐饮老店认定挂牌活动;推动特色美食街区建设,每个地级市要打造至少1个美食街区;支持各市举办如柳州米粉节、钦州蚝情节等富有特色的大型餐饮促销活动;鼓励广西特色餐饮与各类展会、大型促销活动深度结合。
3.开展“广西名店进县乡”活动。支持各市组织传统大型零售企业以“大篷车”方式开展汽车下乡、电动车下乡、家电下乡、家居建材下乡和品牌消费品下乡等活动;推广苏宁易购连锁店+乡镇自营店发展模式,支持大型零售、餐饮企业通过自营连锁、特许经营等模式向农村延伸网点。
4.推动商旅融合发展。加大对老字号商品、传统工艺品和壮侗苗瑶等民族旅游商品的研发创新与宣传推广;在全区主要景点布局广西特色商品营销店,提高外来游客旅游购物比重;鼓励发展观光休闲业,培育并借势品赏会、观花会、采摘节、农产品展会等充满民俗特色和乡土气息的特色节庆、展会活动,扩大广西特色商品消费规模。
5.举办“‘广西有礼’伴手礼创新大赛”。通过学习培训、设计制作、网络海选、层层推荐、专家评定等流程和电视网络直播、点评等丰富多样的形式举办比赛,将广西最具代表性的特色产品打造成品牌伴手礼,扩大广西特色商品在全国市场的知名度和占有率。
6.大力促进进口商品消费。积极推动开展“东盟商品广西购”活动;在口岸、机场等增设进境商品免税店;设立一批进口商品跨境直购中心,引进跨境电商体验店,丰富进口商品品类,满足消费者对国外中高端消费品的消费需求。
7.创新促消费活动平台。由自治区统一部署、统一冠名、统一宣传,持续开展“消费促进月”“百日促消费”“迎新大促销”等主题促消费活动;自治区重点扶持促销有新方式、商品有新亮点、企业有新面孔、渠道有新特点的企业,打造升级版“百店大促销”活动;每个地级市至少打造1个固定主题的大型综合性促消费活动;对各市和企业举办的时尚产品、人工智能产品、个性化定制产品、升级换代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推介展销活动予以重点支持;鼓励各类行业协会与市县合作开展丰富多彩的促消费活动。
(二)加快转型升级,培育新供给。
8.加快推进实体商业转型创新。积极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新零售”发展;鼓励大型零售企业建立网上商城,拓展销售渠道,提升销售份额;鼓励餐饮、住宿、美容美发、家电服务等传统生活服务企业入驻美团、百度等电商平台,实现线上交易和线下服务结合;完善社区服务网点,鼓励发展集婴幼儿看护、养老、家政服务、洗衣、家电维修、美容美发、快递服务等于一体的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加快家政云平台建设,搭建家政行业综合服务平台,为家政服务企业和消费者线上交易提供便利。鼓励引入和打造体验型购物中心,融合文化、休闲、娱乐、餐饮、儿童娱乐与教育、生活性服务等多业态,提供安全、舒适、参与、互动的活动与服务,更大程度满足消费者心理与精神层面的需求,增强体验式消费。
9.开展“百商入桂”系列活动。鼓励各市积极引入沃尔玛、家乐福、乐购、宜家、屈臣氏、7-Eleven等大型外资商贸连锁企业;探索引入“多点+物美”和“Amazon Go”等新零售业态;支持各市县根据当地消费扩大和升级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到区外招商,吸引各类新型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业企业、电商企业、品牌代理商到广西投资经商,发展流通新业态;鼓励开展市与市之间、县与县之间的商务对接、交流活动,为中心城市的大型企业到欠发达地区投资经商搭建平台。
10.扩大电子商务促消费。持续举办广西“壮族三月三”电商节,塑造壮族电商节庆品牌,打造广西版“双十一”;鼓励各市县打造特色产品电商单品品牌,促进农特产品线上销售;举办电商产品对接会,通过专业电商线上推广,扩大销售和品牌影响;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做好现有23个示范县示范工作,争取商务部将我区更多县列为示范县;持续开展“党旗领航·电商扶贫”行动;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
11.打造广西消费名企名品。支持“中华老字号”和“广西老字号”品牌企业创新发展,积极开拓新市场;继续认定一批“广西老字号”企业;开展老字号品牌宣传推广活动,促进老字号品牌消费;鼓励各市商务部门开展地方老字号认定,打造本土品牌;每年扶持至少20个本土商贸流通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打造品牌;鼓励和组织本土企业到发达地区学习品牌塑造和营销的先进经验。
12.开展“广西特产行销全国”升级行动。夯实广西特产大品牌,持续推出一批广西“国家地理标志性产品”,支持打造“一市一品”地域性特产品牌,推广一批广西特产最具代表性核心产品品牌,推出广西特产十大畅销品牌;创新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活动方式,有针对性举办特产展销推广,实施精准对接、精准办展;发挥北京、上海、南宁5个广西特产展示展销中心作用,推动广西与全国区域性大中城市建立产销对接合作机制;以上海市场为试点,探索“基地+市场”的广西农特产品供给侧改革;争取在香港设立展示展销中心,利用香港平台开拓海内外市场。
(三)创新发展物流配送体系,打造新流通。
13.加快构建全区冷链物流体系。开展冷链物流“五个一工程”:组织编制一个冷链发展规划、出台一个促进冷链物流发展实施意见、引进一批冷链物流龙头企业、推进一批冷链物流示范项目、建设一个冷链物流信息平台。指导冷链流通标准化试点城市、试点企业开展示范工作,补齐我区冷链物流短板。
14.发展“分享式”商贸物流。加快引进和发展以“浙江传化”等为代表的综合性国际化物流平台,以“货车帮”“运满满”等为代表的城际货运模式,以“速派得”“货拉拉”等为代表的同城货运模式,以“人人快递”“收货宝”等为代表的宅配模式,以“菜鸟农村物流”等为代表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模式,推动商贸物流“分享式”平台快速健康发展,提高物流配送质量和效率,积极推动解决城市物流最后一百米和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的难题。
15.实施商贸物流标准化行动。支持商贸物流企业开展标准化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重点推动糖业仓储行业标准制定和仓储标准化建设改造项目,以标准化托盘应用与循环共用为切入点,提升物流、仓储设施设备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16.稳定广西-北京冷藏集装箱班列运营。加强沟通协调,促成平台公司开业运营;引入有实力的冷链物流企业参与专列基础设施建设,拓展专列甩挂站点,加强与沿线市场的合作,确保专列稳定运营。
(四)提升消费体验,营造新环境。
17.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服务业百项重点工程”,支持商贸、物流、市场、电子商务、展会、小上限、促消费等商贸服务业项目建设,完善商品交易市场体系,促进商贸服务业健康发展;开展桂港澳CEPA服务业合作示范基地建设,打造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
18.持续开展城乡农贸市场改造工程。鼓励区内各市开展乡镇农贸市场改造工作,加强乡镇农贸市场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乡镇农贸市场体系,便利乡镇居民消费;巩固和深化“智慧农贸市场”改造试点成果,鼓励全区各市县复制推广“智慧农贸市场”改造。
19.加快社区商业网点建设。推广建设社区“邻里中心”,完善社区标准化菜市场、社区菜店、家政服务点、再生资源回收点等社区商业网点建设;加快与电子商务融合,拓展物流分拨、快件自取、电子缴费等服务,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功能,打造“一刻钟便民服务商圈”。
20.开展全区消费环境大评比。按照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其他居民服务业四大行业,开展“消费环境最美商家”评选活动,设立“消费环境美”“商业道德美”“维权信誉美”三大美丽指标组织评选,大力营造和谐、安全、优质的消费环境。
21.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加强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互联网领域、车用燃油等侵权假冒多发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商品开展专项整治,查办一批侵权假冒大案要案,保护企业的创新积极性;持续推进中国制造(广西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严厉打击跨境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持续组织开展中国-东盟博览会联合打假行动,强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国际展会形象。
22.推进商务诚信建设。持续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诚信大讲堂”等活动;开展诚信示范创建活动,评选一批广西商贸流通领域诚信经营示范企业;探索与金融机构合作,对诚信示范企业在贷款授信额度等方面给予合理支持;完善广西商务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做好与“信用广西”共享平台的对接;加大违法失信行为执法打击和联合惩戒力度,打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四、保障措施
23.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与当地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农业、旅游发展、地税、工商、统计、国税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多措并举的工作合力;要把促消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议程,纳入绩效考评,做到常抓常议,更好地发挥消费对拉动经济增长的引领作用。
24.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各市对产业发展辐射带动力较强的商贸流通项目,要给予重点扶持;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运用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等市场化融资手段支持商贸流通业发展;按照国家对‘营改增’试点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生活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切实减轻生活服务业税负;合理放宽大型商场户外促销活动的限制。
25.强化科学统计。加强样本企业管理,提高数据质量和分析水平,为政府决策、行业发展、企业经营及社会公众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务与支持;加大“小上限”入统工作力度,力争3年再新增1000家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实现消费应统尽统。
26.扩大宣传推广。充分利用政府及有关部门门户网站、微信、主题新闻发布会等宣传平台和各类宣传媒介,加大促消费政策措施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绿色、时尚、个性、品质等新消费理念,倡导诚信、和谐的商业文化,为促消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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