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 成文日期: |
| 标 题: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2019广西商务市场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桂商秩发〔2019〕3号 |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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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商务局:
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根据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关于印发〈2019年市场秩序工作要点〉等文件的通知》(商秩司函〔2019〕221号)精神以及全区商务工作会议部署,现将《2019年广西商务市场秩序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9年4月24日
2019年广西商务市场秩序工作要点
2019年,广西商务市场秩序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执行商务部市场秩序司《2019年市场秩序工作要点》要求,认真落实全区商务工作会议精神和厅党组决策部署,加快职能转变和体制创新,强化商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流通治理新秩序,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消费扩大和升级。
一、深入推进商务信用建设
(一)开展事前信用审查。推动将审核信用记录、信用报告等列为商务领域行政审核、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等工作的一般程序,对相关市场主体进行事前信用审查。
(二)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在商务领域积极探索应用“告知承诺制”,鼓励和引导商务领域市场主体开展信用承诺,提高企业信用管理能力。
(三)推动信用信息公示。完善广西商务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市级商务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指导,推进商务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利用各类商务系统网站、“信用中国(广西)”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等渠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资质认定、行政处罚、联合奖惩对象名单等信用信息以及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信息。
(四)实施信用联合奖惩。落实各类严重失信主体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实施联合奖惩措施。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诚信红黑名单暂行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商务主管部门对其行政相对人红黑名单的认定、发布、联合奖惩、信用修复和退出等管理活动。
(五)加强诚信宣传教育。会同党委宣传部等部门继续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创新活动形式,扩大活动效果。积极参与支持其他部门开展的诚信宣传活动。
(六)探索开展信用消费。鼓励商贸流通企业与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信用服务机构合作开展各类信用消费业务,为消费者提供丰富的信用支付场景,探索以信用代替押金等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
二、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七)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发挥广西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印发《广西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9-2020)》,牵头相关部门协同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推动建立市级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机制。
(八)推进数据互联互通。协调政府部门相关追溯平台与广西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对接。出台《广西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数据对接管理办法(试行)》,鼓励支持第三方追溯服务平台、电商平台和重点企业建设追溯系统并与广西追溯管理平台对接。
(九)加强追溯项目管理。指导督促各市开展追溯体系试点项目建设和运维管理,各市在建追溯体系项目年内完成建设,追溯管理平台对接至广西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压实试点地市运行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已完成追溯项目建设的城市按照《关于明确肉菜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试点结束后管理体制等问题的通知》(商秩字〔2018〕18号)要求,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落实运行维护和升级改造经费保障,加强追溯设备管理和处置,确保追溯体系长期可持续运行。
(十)开展系统监测评价。对肉菜、中药材、名特优产品追溯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继续通过商务工作考核、市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评、质量工作考核、“菜篮子”市场负责制考核等方式对各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评价。
(十一)拓展追溯覆盖领域。探索推进现代供应链、电商平台、商务扶贫、进出口等领域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指导南宁市、柳州市等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城市推进食品、药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推动批发交易市场电子结算与信息追溯系统建设;指导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开展特色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助力农产品上行和精准扶贫;引导企业建设信息追溯系统,助力打造广西特产“桂系列”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支持跨境产品追溯系统建设,助力提高通关效率。
(十二)启动法规标准研究。推动将产品追溯要求纳入地方市场监管、行业监管等法律法规制修订范畴。启动广西重要产品追溯地方标准研究,组织相关机构、企业制定符合本地区追溯工作实际要求的追溯管理标准、认证标准。
(十三)加强追溯宣传培训。发挥广西重要产品追溯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作用,积极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诚信兴商宣传月等重要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追溯体系宣传推介。组织开展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培训,加强追溯体系建设典型经验做法互鉴交流。
三、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十四)落实执法改革要求。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部署要求,将商务等领域执法职责、执法队伍及举报受理平台整合到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指导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落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厘清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边界,依法依规承担行业监管职责,强化部门协调沟通,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商务领域市场监管职责依法履行。
(十五)抓好过渡期商务执法。在机构改革过渡期间,根据商务部《2019年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聚焦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成品油流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关系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违法违规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开展重点执法整治,维护市场秩序。
(十六)强化成品油市场整治。推动建立自治区成品油市场整治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制定《全区成品油市场源头整治工作方案》《广西成品油罚没处置暂行办法》,强化成品油非法经营整治工作。
(十七)加强单用途卡管理。部署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整治,指导各地市对单用途卡发卡售卡企业备案、资金存管、“三项制度”落实以及业务报告情况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整治。
四、不断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十八)严把直销行业准入关。以“保健”市场乱象整治为契机开展直销行业清理整顿,建立健全直销企业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信用管理,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十九)促进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推进药品流通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药品、中药材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好新版《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制度》,加强行业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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