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
微博 微博
|
手机 手机
|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 > 人大建议答复

《关于请求自治区支持防城港经开区创建国家级经开区的建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24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桂商办函〔2023〕35号

2023-05-30 16: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作者:园区处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一、自治区商务厅推动防城港经开区创建国家级经开区工作开展情况

我厅支持防城港经开区申报设立国家级经开区,自2019年推动防城港经开区评审认定为自治区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后,积极开展经开区创新提升行动,推动防城港经开区不断提升综合发展水平。

(一)积极指导防城港经开区做好国家级经开区申报工作。

根据商务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办法(2022年版)》的规定:"对申请升级为国家级经开区的省级开发区,适用国家级经开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省级人民政府按照考核评价指标。组织对辖区内省级开发区考核。在排名靠前的省级开发区中。选择经济基础好、增长潜力大、发展规划完备的,向国务院报送升级请示。"我厅2020年起开展自治区级经开区的考核评价工作,防城港经开区在2020-2022年的自治区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中均位列前三。我厅积极推动防城港经开区申报国家级经开区,对防城港经开区开展申报进行培训、解读和指导。

(二)加大对防城港经开区的资金支持。2019、2021年我厅 推动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9〕44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广西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01号),2019年至今,累计利用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543万元支持防城港经开区发展。

(三)拓展开放合作的渠道。组织防城港经开区参加跨国公司走进广西开放型园区投资对接交流会、国家经开区面向RCEP产业合作机遇分享会,以及赴日韩、德国、瑞士参与境外经贸交流活动,多渠道多举措宣传桂林经开区投资环境。

二、关于代表提出的意见答复

(一)关于请求自治区尽快批复防城港经开区申请组建管理机构的请示,理顺园区管理体制。建议由防城港市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经开区发展实际进行深入研究论证。涉及机构编制事项,按《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及机构编制分级管理规定,由本级机构编制部门按程序研究办理。自治区党委编办将指导防城港市机构编制部门推进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扎实做好机构编制服务保障。

(二)关于请求自治区支持防城港经开区打造RCEP产业园。我厅正在按照2023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研究制定集聚区申报认定办法,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引导和支持防城港市依托经开区等开放平台,申报建设广西高质量实施RCEP示范项目集聚区。

(三)关于加大财政补贴和支持力度方面。自治区财政在每年的预算中安排2800万元,用于支持经开区引进外资、考核争先进位工作。建议防城港经开区做好项目储备并积极与自治区商务厅等部门沟通,争取更多的项目获得资金支持,我厅将配合做好资金下达工作。

(四)关于请求自治区加大园区基础设施相关债权发行力度。建议防城港市对照专项债券使用要求,切实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自治区财政厅将根据中央下达我区后续批次新增债务限额、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对项目审核结果、可偿债财力的因素,研究给予园区产业发展专项债券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3年5月3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