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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决明子等17种商品按食品用途进口问题的建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35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桂商办函〔2023〕23号

2023-05-23 16:1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作者:对外贸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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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我厅会同市场监管局、药监局、南宁海关全力推进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实现食品用药食同源商品免药品进口通关单且可从广西任一口岸进口的历史性突破,并将进口品种扩充至14种,有效促进了我区香料进口规模的扩大和香料产业的集聚发展。截至2023年5月,通过改革实际进口单数为96单,进口金额超6800万元。

一是药食同源商品通关便利化改革取得积极成效。全区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均可免进口药品通关单进口目录内药食同源商品。企业可通过中国(广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药食同源商品进口备案系统,线上申请进口药食同源商品,不再需要在线下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企业线上取得《不予受理进口备案申请告知书》后可通过广西任一口岸报关进口药食同源商品,实现了目录内药食同源商品通关流程简化、通关效率大提升。进口的药食同源商品可直接流通,有效促进香料在我区集散,提升香料产业品牌集聚效应,有效推动香料产业发展壮大,对于玉林市建设“药食同源”先行示范区有积极意义。

二是深化改革拓展扩充商品品种。针对扩大药食同源改革商品品种的建议,按照准入一种纳入一种,有效服务产业发展的工作原则,2022年12月30日印发《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药监局 南宁海关关于豆蔻纳入药食同源通关便利化改革商品品种的函》。至此,我区药食同源通关便利化改革商品品种扩充至14种,实现了国家法定准入食品品种的全覆盖,进一步提升我区药食同源改革服务香料产业发展的能力。

三是积极推动国家层面新增准入食品品种。针对建议提出的17种已获我国中药材检疫准入,但未获我国植物源性食品准入的药食同源商品不能以食品用途进口的问题,南宁海关已开展专题调研并向海关总署报告有关情况,积极推动海关总署将有关商品纳入《植物源性食品目录》。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深化药食同源通关便利化改革,推动更多商品品种纳入改革范围。一是完善部门间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沟通联系,及时解决药食同源通关便利化改革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优化监管,强化流通,深化改革成果。二是积极对接企业、市场需求,探索暂未获得食品准入的商品进口监管创新举措,推动国家层面新增准入食品品种并及时将其纳入药食同源改革商品品种,促进我区香料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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