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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奇峻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成立广西振兴桂酒促进会的建议(2025905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创新为动力,引导酒类流通行业积极适应消费市场需求,促进新型营销方式应用,不断完善“桂酒”供需体系建设,进一步开拓“桂酒”新市场,提升“桂酒”品牌影响力,助力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实施“桂酒”品牌培育。认定广西丹泉酒业有限公司、广西乳泉酒业有限公司等10家区内重点酒类生产企业为“广西老字号”品牌。其中,广西丹泉酒业有限公司、桂林湘山酒业、桂林三花股份有限公司、梧州龙山酒业等4家企业经商务部评定,授予“中华老字号”,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二是扩大“桂酒”品牌宣传。积极开展“桂酒”品牌提升、“桂酒出乡”、“桂酒”促销等系列推广活动,综合利用高铁、动车、机场和新媒体等多渠道集中宣传“桂酒”品牌,线上线下共同发力营造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桂酒”销售。三是持续组织“桂酒出乡”活动。在北京、天津等重点城市搭建广西名优特产展馆,设置“桂酒”展示专区。邀请企业赴北京、广州等重点城市开展“桂品进京”“桂品走进大湾区”活动。组织“桂酒”企业抱团参加全国(成都)糖酒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国内外大型展会,助力企业巩固和开拓国内市场。五是创新营销模式。推动企业开拓销售渠道,与广西餐饮企业合作共赢,加强与国内其他省市的商贸流通协会、企业合作,不断扩大“朋友圈”。举办广西网上年货节、e 网乐购等系列电商活动,推动一批广西酒企与淘宝、京东、酒小二等电商平台对接,借助新电商、新零售,加速搭建销售网络、拓宽销售渠道,推动更多优质“桂酒”畅销全国乃至海外市场。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代表的建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成立广西振兴桂酒促进会,并结合工作职能加强部门联动,在标准建设、品质提升、市场营销、品牌宣传、消费推广等方面继续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助力企业扩能增效,拓展市场,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自治区商务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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