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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广西大宗商品进口和结算回流的建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494号提案的答复

桂商办函〔2023〕83号

2023-11-08 16:1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作者:对外贸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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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务实解决大宗商品进口企业融资需求难等问题”的建议

我区多措并举帮助大宗商品进口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一是我厅联合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召开促进进口供应链发展‘政银企’对接会、举办供应链集团专场政银企对接会,协调解决重点进口企业授信额度诉求,促成银企开展多领域深层次合作,促成供应链集团获得超过50亿元国际信用证授信额度。制定印发《推动重点项目外贸贡献落地攻坚方案》《重点项目外贸贡献落地联动服务专班工作机制》等,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盛隆冶金、南国铜业等重点外贸项目的金融支持。二是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积极会同财政及其它金融监管等部门,积极引导辖区银行机构加大对民营领域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金融投放增量扩面降价。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调配信贷资源,精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确保融资增量扩面。截至2023年3月末,全区金融机构累计投放“桂惠贷”758.15亿元,共惠及市场主体44195户。其中,投向民营企业604.39亿元,惠及市场主体43682户。深化实施“桂惠贷”财政贴息政策,截至2023年3月末。全区金融机构通过“桂惠贷”政策贴息,直接降低相关市场主体融资成本13.20亿元。其中,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11.33亿元,占比85.83%。强化产品创新,鼓励和协同各个设区市、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地方资源禀赋、产业特色创新特色信贷产品,推出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精准提供高质量金融供给的惠企特色产品。目前,“桂惠贷”针对不同企业对象和各个产业领域,设计了“普惠性”和“名单制”两大类22种产品。支持各金融机构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积极作为,出台助力市场主体纾难解困的金融政策。指导各金融机构简化银行服务手续,优化业务办理质量,落实减费让利政策,如:评估费、开户手续费、网银交易手续费等,助力实体企业“减负前行”。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加强会同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等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的联动,加大“桂惠贷”推进力度,引导银行机构根据企业发展情况提供全方位金融方案,在授信政策、产品创新、服务减费让利等方面持续优化服务,推动辖内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以及钢铁、有色金属等产业改造升级的信贷支持,助力广西民营经济及钢铁、有色金属等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全力推进建设南方重要大宗商品储运基地”的建议

我区高度重视并大力推动北部湾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布局规划和建设。一是自治区北部湾办组织编制《北部湾大宗商品储运交易基地规划》,将铁矿石和铝土矿储运基地拟布局在防城港港域企沙南港区,并积极与有关部委对接争取国家储运基地整体布局规划将北部湾有关储运基地纳入其中。二是自治区北部湾办牵头编制《西部陆海新通道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基础设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将相关煤炭、矿石、粮食、油品等大宗散货泊位工程和防城港粮食输送改造工程、防城港渔澫港区煤炭仓储基地等项目纳入《三年行动计划》统筹加快推进实施,为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三是我区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和防城港特种钢精深加工基地建设。2023年北部湾办统筹安排专项资金超过3300万元支持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国际中小企业医学孵化中心(一期)项目、防城港市九龙湖特种钢精深加工基地基础配套设施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防城港重点项目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四是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推动期货交割仓(厂)库设立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经积极向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争取政策支持,2022年,我区新设7家期货交割仓(厂)库,分别是豆粕3个、豆油3个、白糖1个,当年新批数量为历史最高。目前,全区已有15家交易场所,7家商品类交易场所从事商品现货交易业务。五是我区已正式向国务院申请设立防城港综合保税区,由于南宁综合保税区后续整改尚未完成以及防城港市对综合保税区申请设立评估指标进行自评的结果未达到中西部地区85分的最低标准,申请设立工作尚存在一定阻碍。

下一步,自治区北部湾办将继续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北部湾大宗商品储运基地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地方金融监管局将继续推动铁合金、生猪、胶合板等品种在我区设立交割仓(厂)库,不断完善期现机构体系;将引导现有的交易场所,依法依规结合我区优势资源禀赋探索开展大宗商品交易;将继续跟踪国家政策动态,密切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沟通,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南宁海关将继续配合自治区政府和主管部门,积极向海关总署、自然资源部等国家部委汇报沟通,争取支持设立防城港综合保税区。

三、关于“着力扶持本土供应链服务公司发展壮大”的建议

我区积极引进培育供应链服务企业,推动大宗商品进口供应链服务发展。一是我厅联合自治区国资委积极培育广西自主的供应链服务平台企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成功组建广西供应链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打造服务我区大宗商品进口回流、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自治区平台。二是统筹中央外经贸资金支持北港资源、港隆公司等供应链企业服务区内生产企业,大力宣传大宗商品进口支持政策,加快政策资金兑现,降低大宗商品进口企业融资成本、物流费用和经营成本,推动北港资源、供应链集团等供应链企业扩大进口规模。三是积极搭建撮合交流平台,组织开展20余场促进进口回流精准对接活动,推动供应链集团与南国铜业、盛隆冶金、上海煤炭交易所等重点企业合作,促进我区进口回流。四是2022—2023年自治区北部湾办统筹安排专项资金1800万元支持广西现代物流及其下属广西供应链集团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北部湾国际集采中心项目和广西北部湾国际生鲜冷链园区(一期)及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项目,打造功能一体的区域性、第三方冷链物流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东盟国际经济圈的贸易和服务中心。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培育和壮大供应链集团、北港资源、港隆公司等大宗商品进口供应链企业,协调解决重点进口企业授信额度,推动供应链服务企业扩大进口规模。

四、关于“努力解决我区对外贸易奖补资金不足问题”的建议

我区强化政策引导,积极统筹资金推动大宗商品进口发展。一是我厅根据市场情况和企业实际需求,每季度调整制定资金支持政策,在大宗商品进口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帮助企业降低综合经营成本。实施大宗商品进口季度增量奖励,对开展大宗商品进口业务、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重点国有企业列入特殊事项单列考核,推动扩大大宗商品进口规模。针对企业反映的金融成本、物流费用和经营成本普遍较外省高问题,安排中央外经贸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自营进口能力建设。2022年我区金属矿及矿砂、大豆、煤及褐煤、纸浆、玉米、原油等大宗商品进口约1581亿元,增长30.3%,拉高外贸进出口增速6.2个百分点。2023年上半年,我区主要大宗商品进口额约808.3亿元,增长12.9%。二是鼓励金融支持,有效促进大宗商品进口业务发展。与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等一对一座谈探讨解决企业融资问题,向银行机构推荐供应链“白名单”企业,鼓励银行部门为大宗商品企业提供供应链服务方案及融资支持。鼓励北部湾银行、农发行、桂林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进出口银行等银行机构支持供应链金额服务发展,通过制定订单融资模式等创新拓宽供应链企业国际授信渠道。三是为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自治区北部湾办与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北部湾港集团正在搭建“港航融”平台,逐步完善全区融资信用体系,构建具有广西特色的向海产业供应链金融、适用于广西物流体系的仓单金融平台,为金融机构和企业融资创造良好条件。与北投资金集团合作通过产业直投基金精准扶持经济区临港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大项目,同时有效带动社会资本跟投和金融机构贷款联动,迅速缓解了重点企业资金流转的困难,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提供便利化、普惠性的金融服务。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摸清摸透企业金融支持需求以及融资存在的问题,并继续组织大宗商品进口企业和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召开银企对接会,通过金融创新多渠道增加授信、降低用信成本。自治区北部湾办加快推动与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北部湾港集团搭建“港航融”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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