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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中越跨境劳务合作建议》(自治区商务厅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021号提案的答复)

2018-06-02 05:5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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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舸委员:

您在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中越跨境劳务合作建议》(第20180021号),现答复如下:

为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与越南边境四省达成的共同推动中越跨境劳务合作共识,自治区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制订相关越南入境务工人员管理办法,积极研究扩大中越跨境劳务合作试点范围,开发越南入境务工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广西中越跨境劳务合作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制定中越跨境劳务合作管理办法

2017年12月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广西沿边重点地区越南入境务工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实施。《办法》规定了越南入境务工人员的定义,应具备的条件,入境所需证件,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越南入境务工相关证件的办理主体,有效期限;用工单位和中介机构的管理原则和办法;各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职责,用工单位和中介机构的责任等。《办法》的出台,进一步了规范中越跨境劳务合作试点工作,使跨境劳务合作合法化、规范化。

二、进一步研究扩大跨境劳务合作实施范围的可行性

根据《办法》,可以在广西沿边重点地区开展中越跨境劳务合作,包括东兴、凭祥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东兴市、凭祥市、靖西市等边境城市,东兴、凭祥边境经济合作区,以及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的其他区域。2018年工作计划是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在全区沿边重点地区推广实施。

目前,北海、钦州、南宁市等地相关园区提出了使用越南劳工的需求。下一步,我厅将联合有关部门赴北部湾产业园区进行调研,进一步研究全区特别是北海、钦州、南宁市等地相关园区开展中越跨境劳务合作的可行性,向自治区政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开发越南入境务工人员管理信息系统

2017年10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完成开发“广西越南入境务工人员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并于12月初开始试运行。

(一)实现“一个窗口”。崇左市(凭祥市)、防城港市(东兴市)分别挂牌成立境外边民务工管理服务中心。境外边民务工管理服务中心由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共同进驻,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审核务工申请,为越南入境务工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实现“一个系统”。聘用越南入境务工人员的申请、注销、变更、查询等业务均在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办理。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所有用工单位、中介机构和越南入境务工人员的管理。

(三)实现“一套材料”。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所需审查材料整合为一套材料,由用工单位和中介机构在管理信息系统上申请时一次性提交。管理信息系统根据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的不同审核要求自动筛选申请材料提交各部门审核。

(四)实现“多证合一”。由于所有申请信息按顺序进行审核,因此,在启用管理信息系统后,无须再签发健康证、用工资格证和务工证,以公安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停留证作为越南人入境务工和停留的合法证件。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3月底,崇左市(凭祥市)、防城港市(东兴市)共办理越南人员入境务工、停留手续11.9万人次,其中2017年度办理4.6万人次,2018年1-3月办理7.3万人次。

衷心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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