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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区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我院2025年下半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
(一)考察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张旻楠等6人为考察人选。(名单详见附件)
(二)考察时间
考察工作由本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在2026年1月底前。
(三)考察方式及内容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函调或电话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在考察期间,若因报考人员个人或相关协助考察单位的原因,导致考察工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我院人事部门将向报考人员发出限时配合完成考察工作的通知。自该通知发出之日起,若报考人员在10个工作日内仍未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我院将从成绩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二、体检
(一)体检人选确定
考察工作结束后,我院将根据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时间
体检工作由本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在2026年1月底前。
(三)体检执行标准及费用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由我院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院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我院将从成绩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三、注意事项
考察、体检工作将于近期开展,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本人手机通信畅通。具体时间和要求由我院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正常、按时进行考察、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请咨询我院人事部门。联系方式:广西商业技师学院人事处0773—2699880。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