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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列入“广西区域消费中心城市试点”名单的公示

2022-01-14 16:2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作者:运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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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部署要求,培育建设一批广西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广西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商运发〔2021〕155号),自治区商务厅于2021年12月28日在南宁组织开展广西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试点评审,评定南宁市、桂林市、柳州市、玉林市、北海市、百色市为广西区域消费中心城市试点城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14日至1月20日。对名单有任何意见及建议,请与自治区商务厅运行处联系。

联系电话:0771-2211855;传真:0771-221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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