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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推荐广西餐饮行业突出贡献企业和突出贡献人物的通知

桂商流通发〔2022〕70号

2022-10-31 16: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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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商务局,广西烹饪餐饮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弘扬餐饮行业“诚信、敬业、开拓、贡献”的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全面提高餐饮业创新创业能力和服务质量,促进我区餐饮行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自治区商务厅决定对为我区餐饮行业发展做出辛勤努力和卓越贡献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

广西餐饮行业突出贡献企业

广西餐饮行业突出贡献人物

二、推荐条件

(一)餐饮行业突出贡献企业

1.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执业资格,《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证照齐全,环保、消防等各项要求达标合格。

2.具有优秀的管理团队。企业领导者能力突出,拥有国家级技术人才不少于5名或大中专学历人员不少于10名。

3.企业在做强做大中业绩显著。获得有关部门评定为广西驰名商标或广西名牌、广西老字号、广西餐饮名店等称号的企业;企业创办20年以上且经营业绩显著,企业近3年每年营业额在5000万元以上,具有较强的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4.企业品牌在全区具有较高的社会美誉度和公认度。具有独特的企业文化,社会知名度高,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投诉率低。

5.具备自主创新能力。企业在管理、服务、菜系、品牌、制度、文化和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创新成果显著,深受消费者欢迎的名菜、名点、创新菜品5道以上。

6.注重以人为本和诚信体系建设。在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诚信经营、扩大内需、丰富人民物质生活等方面做出贡献。

7.注重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建设,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吸纳就业人数或为社会安置下岗再就业人员做出贡献;企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为我国社会公益事业曾做出突出贡献。

8.企业在绿色环保、能源节约、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成绩卓著,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二)餐饮业突出贡献人物

1.优秀企业家

(1)在全区餐饮行业具有威望的饭店或餐饮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副总经理。

(2)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与社会责任感,为推动全区餐饮业改革开放、创新发展做出贡献。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获得按国家标准考核认定的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或获得过省(市)级以上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4)具有丰富的饭店或餐饮管理经验和现代经营理念,在改革开放实践中大胆探索,企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得到业内人士和消费者的好评,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本人清正廉洁、作风正派,所在企业诚信经营、照章纳税、遵纪守法。

(6)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7)所在企业获得有关部门评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广西老字号、广西餐饮名店等称号或企业近3年每年营业额在3000万元以上,具有较强的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8)所在企业在食品安全、能源节约、绿色环保等方面成绩优异,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二)优秀个人

1.在一线从事本专业的现职中国(广西)烹饪大师。技艺精湛,掌握各大主要菜系的风格、特点和代表菜点的特色。实践经验丰富,创新能力很强。

2.热爱餐饮事业和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具有现代厨政管理经验和烹饪理论水平,在全区餐饮界有较高的威望。

3.在全国或全区餐饮技能竞赛活动中,成绩优异,荣获过金牌或自己的徒弟在全国或全区竞赛中得过金牌或在全国或全区餐饮业技术交流竞赛活动中担任过两次以上评委。

4.具有很强的餐饮创新能力,有社会公认的或有关机构认可的经市场考验的特色菜点不少于5种。

5.具有指导和培养烹饪名师的知识和技术能力。热心带徒传艺,提携后辈,培养人才,造就了有成就、有影响的烹调、面点高级技师或技师5名以上。

三、推荐办法

请各市商务局和各地烹饪、餐饮行业组织根据上述推荐条件推荐候选人,并于2022年11月3日前将推荐材料(附件)以及有关证明、宣传报道和候选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一并报送我厅,经我厅组织审核、公示后最终确定。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商务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推荐工作。

(二)要求推荐候选人材料内容真实、可证,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评选资格,并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广西餐饮行业突出贡献企业和突出贡献人物推荐表

      2.承诺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1


广西餐饮行业突出贡献企业和突出贡献人物推荐表


申报项目:□突出贡献企业 □优秀企业家 □优秀个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职务


移动电话


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主要事迹(500字以内,可直接填写或另纸打印):

所在单位意见:




签章:

推荐单位意见:




签章:

注: 1.此表须连同其他推荐材料盖章后报自治区商务厅流通处

2.将被推荐人1寸彩色照片和电子版一并上报。


附件2


承 诺 书


本单位(个人)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合法、真实、有效,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法人(个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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