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健全预警和法律服务体系、开展贸易调整援助工作的通知》(商办救济函〔2020〕20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预警工作站管理办法》(桂商政发〔2022〕4号)等有关规定,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贸易救济和产业安全预警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我厅组织专家对各申报单位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了评审。按综合得分排名,拟将广西锰业协会(锰业)、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汽车及其零部件)等2家单位确定为广西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预警工作站。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并附联系方式反馈至自治区商务厅政策法规处。
邮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10号中国-东盟经贸中心3号楼(邮编:530000)
联 系 人:黄宝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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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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