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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魅力广西·宿享优惠”住宿消费券发放活动规则公告

2024-11-28 10:2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作者:流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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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自治区“2024消费促进年”工作安排,自治区商务厅决定开展2024广西惠买暖冬消费季——“魅力广西·宿享优惠”住宿消费券发放活动,活动规则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1.活动时间:2024年11月30日- 12月30日;

2.发券时间:活动期间,每天上午10:00发放消费券。

二、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每天上午10:00起,消费者可在“一键游广西”微信小程序活动专区领取8折住宿消费券,领券后在“一键游广西”微信小程序下单时可在参与活动酒店享受对应的优惠金额,每笔订单最高优惠200元,消费券有效期3*24小时,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消费券仅可用于入住日期为2024年11月30日-12月30日内的住宿订单;最晚离店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三、领券方式

在“一键游广西”微信小程序“魅力广西·宿享优惠”住宿消费券领取专区领券,用户领取后可在【“我的-优惠券”】中查看已领取的消费券。

四、活动商家

(一)参与商家

在广西区内实际经营的住宿企业。

(二)商家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5日16:30前。

2.报名方式:

商家联系“一键游广西”平台详细了解活动信息,填写报名表(附件)发送至平台商务邮箱yijianyougx@163.com,平台收集汇总企业报名信息后提交至各市商务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参与活动。(商家服务电话:0771-2805827)

五、消费券使用规则

1.同一消费者(同一手机号)活动期间限领取10张。

2.消费券领取后立即生效,有效期3*24小时,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逾期作废,不予补偿;

3.消费券按对应使用面额核销;

4.消费券不可转让,不可兑换现金,不可找零;

5.享受优惠的交易发生退货、撤销等反向交易时,订单实际支付金额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如该消费券仍在有效期内,系统自动退还已使用的消费券,消费券有效期不变,用户可在平台券包中查看,并在有效期内再次使用,如消费券已过有效期发生退货,此时不返还消费券。如交易发生部分退货,则按比例退还用户订单实际支付金额,发生部分退货时不返还消费券。

6.消费者在“一键游广西”平台领券,下单时勾选消费券享受折扣。离店后完成核销。

7.为使更多的用户享受本活动优惠权益,对使用或涉嫌使用违反活动规则或不正当方式套取活动优惠的用户及其所使用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银行卡号、“一键游广西”账号等,“一键游广西”平台和商户有权不予优惠、追回已发放的优惠,并拒绝其今后参与类似活动。

8.本次活动所有时间点以北京时间为准。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情况(如重大灾害事件、受有权机关指令需停止或调整的、系统故障需暂停的、活动中存在违规作弊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发券平台保留调整、暂停和终止本活动的权利,并经公告后生效。

9.用户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若用户发现已发布的活动门店信息与实际不符,可向“一键游广西”平台客服反映,平台将积极协调解决。

10.如因系统等原因造成用户多获券,实际用券时以“五、消费券使用规则”中的内容为准。

11.参加活动商家要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不搞虚假、违规促销,不误导欺骗消费者。

六、本活动规则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所有。


附件

2024年“魅力广西·宿享优惠”住宿消费券发放活动

商家报名表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酒店名称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备注








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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