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际货运代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5〕257号)要求,为充分发挥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在服务贸易和现代物流产业领域的积极作用,及时掌握我区国际货运代理行业运行和发展情况,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提升服务水平,推动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成本,现就做好2025年度国际货运代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商务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和《中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重点联系企业制度》,自治区商务厅委托广西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会承担我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和国际货代行业重点联系企业制度有关工作,我厅会同广西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会共同组织实施。
二、2025年1月1日前依法注册并已进行备案(法人备案或分支机构备案)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网址https://ecomp.mofcom.gov.cn),在对外贸易项下国际货运代理信息管理应用的国际货运代理备案栏目申报上一年度业务经营情况,并确保数据填报的完整准确性。请广西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会协助通知相关企业。
三、请广西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会通知现有国际货运代理重点联系企业,于2025年4月30日前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填报 2024年《货运代理行业重点联系企业数据信息表(年报)》。如现有重点联系企业名单有调整,广西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会需经我厅同意,于2025年4月30日前向中国货代协会提出,并按照《中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重点联系企业制度》相关程序进行调整。
四、我厅将会同广西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会持续做好企业备案管理工作,认真审核企业上报数据,主动为企业填报数据提供指导和便利。请广西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及时了解企业困难和政策诉求,做好信息报送和问题反映。企业在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厅外贸处或广西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会联系。
联系人:自治区商务厅外贸处刘玲松;联系电话:0771-2211851;广西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会秘书长黄燕燕,联系电话:13517815419(微信同号),邮箱:xh2109302@126.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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