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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推荐2025年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申报对象评审结果公示

2025-08-22 11:2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作者:流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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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创建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368号)、《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的通知》(桂商流通发〔2025〕33号)有关安排,经自愿报名、各市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拟推荐南宁邕州古城·三街两巷为广西2025年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申报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反映情况并附联系方式。邮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10号东盟经贸中心3号楼自治区商务厅流通处,邮编:530000,电话:0771-2213543,电子邮箱:gxswtltc@126.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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