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 成文日期:2026年01月12日 |
| 标 题: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同意防城港市永振拍卖有限公司《拍卖经营批准证书》遗失补办及变更住所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桂商审函〔2026〕2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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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商务局:
你局《关于防城港市永振拍卖有限公司<拍卖经营批准证书>遗失补办及变更住所的请示》(防商报〔2026〕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防城港市永振拍卖有限公司补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住所由“防城港市港口区金花茶大道399号碧桂园一期3号楼9层904号房”变更为“防城港市港口区将军山路518号正茂顶秀港湾1栋13层1319号房”。
此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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