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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成文日期:2026年01月14日
标  题: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同意防城港市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商审函〔2026〕3号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5日

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同意防城港市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批复

桂商审函〔2026〕3号

2026-01-15 09:0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作者:审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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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商务局:

你局《关于防城港市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从事拍卖业务的请示》(防商报〔2025〕25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防城港市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拍公司)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公物拍卖必须经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指定后方可进行。

二、淘拍公司属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英培;公司住所: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越秀街碧宸西海岸5栋西单元二层;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整;注册拍卖师:熊艺淼(拍卖师管理号:2900220)。公司业务范围、经营方式及收益分配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淘拍公司在从事拍卖业务活动中,应切实规范企业行为,自觉接受拍卖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此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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