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
微博 微博
|
手机 手机
|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预警工作站和涉外法律服务团申报工作的通知

桂商政发〔2026〕4号

2026-04-07 18: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作者:政法处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商(协)会、律师事务所:

为建立健全贸易救济和产业安全预警体系,有效应对贸易摩擦对我区外向型产业带来的冲击和挑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贸易救济和产业安全预警法律服务团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预警工作站和涉外法律服务团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全区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有意愿承担贸易救济和产业安全预警工作的外向型优势产业行业商(协)会、企业、机构等单位均可申请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预警工作站。

1.在广西区内有固定办公场所。

2.配备或指定相应的工作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具备完成相应工作的能力。

3.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应在本行业具有代表性,产能或进出口总额在我区行业内居前;申请单位为行业商(协)会的,应涵盖区内本行业重点企业;其他组织应在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能够提供相应的专业支持。

4.申请设立预警工作站的单位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

5.建立专门的贸易摩擦预警网站或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开辟贸易摩擦预警专栏,申报优先。

(二)申请涉外法律服务团的国内专业涉外法律服务机构(一般为国内律师事务所)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站位坚定,大局意识强。

2.在中国大陆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申请机构需商业信誉良好,服务律师需职业操守良好且无不良执业记录。

4.具有国际贸易摩擦应诉或对外贸易救济调查实际业绩,或具备承办受托涉外法律服务事项的律师团队和服务能力。

二、申报程序

(一)请于2026年5月30日前向自治区商务厅递交申请材料。

(二)自治区商务厅于2026年6月至7月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确定入选名单。

(三)2026年8月下旬前自治区商务厅对入选名单进行公示后确认。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包括承担贸易救济和产业安全预警服务的条件和优势,是否有从事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或维护国内产业安全方面的经验及描述(如案件应诉、对外发起贸易救济调查申诉、组织培训辅导等),如果入选下一步如何开展工作等。若申请法律服务团内容应包括本人(机构)带领的律师团队业务开展情况等。若申请工作站内容应包括本单位业务开展情况,行业组织的行业覆盖面或企业在本行业中在全国的位置等。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预警工作站和法律服务团申请表(附件1)。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预警工作站和法律服务团申请单位基本信息表(附件2)。

(四)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五)工作成员专业、学历以及社保缴纳证明。

(六)近5年来所获奖励、研究成果、发行刊物、对外交流或举办省级以上活动等相关证明材料。

(七)承诺书(附件3)。

(八)申请工作站还应提供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商(协)会)、营业执照(企业)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其他注册材料,申报单位官网截图。商(协)会应提供重点会员单位名单。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并提供申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若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李可,联系电话:0771-2211821

邮  箱:gxswtzfc@126.com

地  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10号中国东盟经贸中心3号楼广西商务厅11楼政法处1116室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预警工作站和法律服务团申请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预警工作站和法律服务团申请单位基本信息表

3.承诺书

4.广西壮族自治区贸易救济和产业安全预警法律服务团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6年4月7日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