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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成文日期:2022年04月15日
标  题:自治区商务厅等21部门关于印发 《广西“十四五”服务贸易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商加贸发〔2022〕6号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5日

自治区商务厅等21部门关于印发 《广西“十四五”服务贸易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4-15 15: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作者:加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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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

服务贸易是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对外经贸合作的重要领域,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和《“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广西服务贸易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领域,推动广西服务贸易加快发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十四五”服务贸易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广西“十四五”服务贸易发展实施方案

服务贸易是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对外经贸合作的重要领域,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和《“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广西服务贸易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领域,推动广西服务贸易加快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抢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重大机遇,持续推进服务贸易向高水平开放、全方位创新迈进,实现服务贸易规模扩大、结构优化、效益提升。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服务贸易规模稳中有升,结构明显优化,产业布局趋于合理,新业态新模式加快融合发展,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占比实现较大提升。打造若干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服务贸易集聚区,培育新增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服务贸易发展环境切实改善,服务要素跨境流动加快,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三)深化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深化“放管服”改革,放宽服务贸易领域市场准入,有序推进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农业、医疗等领域相关业务开放,鼓励外资投向旅游、运输、研发设计、检测认证、会计等领域。积极引导我区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分销中心、展示中心、维修中心、海外仓等,构建跨境服务供应链、产业链和价值链。落实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序减少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模式下服务贸易限制措施。以高质量实施RCEP为契机,在旅游及其相关服务、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运输服务和商务服务等领域积极探索广西经验。(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投资促进局、新闻出版局、地方金融监管局)

(四)优化服务贸易行业结构。抢抓RCEP生效实施和区域产业链供应链重塑等机遇,进一步巩固旅游、运输、建筑等传统领域优势,有序推动金融、研发设计、信息技术、国际会展、影视动漫、专业服务等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持续扩大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规模。加快培育文化艺术、教育、农业、中医药壮瑶医药等特色服务贸易领域竞争新优势。(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新闻出版局、广电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

(五)壮大服务贸易市场主体。围绕数字服务、旅游、运输、建筑、文体、医疗、教育、金融等重点领域,鼓励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加快培育创新能力强、综合服务水平高的服务贸易龙头企业,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服务贸易品牌。引导扶持服务贸易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大数据发展局、广电局、体育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六)优化服务贸易市场布局。落实“强首府”战略,聚力打造南宁服务贸易核心发展区,全方位提升“广西服务”品牌形象。结合广西副中心城市建设,推动柳州、桂林物流运输、研发设计、文体、旅游、康养等服务贸易发展,建设特色服务贸易协同发展区。充分发挥钦州、防城港、北海等港航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加快发展跨境物流运输、加工服务、医疗健康等服务贸易,培育北部湾服务贸易发展集聚区。优化国际市场布局,深耕传统服务贸易往来国家市场,开拓新兴市场。加强与东盟国家、日韩、港澳台地区在服务业领域的合作。(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新闻出版局、广电局、体育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七)积极搭建服务贸易平台载体。充分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建设的历史性机遇,培育新增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特色服务出口基地,着力建设数字贸易、服务外包、旅游等服务贸易发展集聚区,扩大特色服务出口。争创面向东盟国家的服务贸易国际合作示范区,创新探索合作新领域、新模式、新路径。(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新闻出版局、广电局、地方金融监管局)

(八)推动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升级。高质量推动建设面向东盟的“数字丝绸之路”。以中国—东盟信息港为基础,加快建设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创新合作引领区、中国—东盟数字服务深度合作示范区和面向东盟的资源要素数字化集聚区。推动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升级发展,支持南宁市积极申报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探索打造数字贸易示范区。发挥“东盟非通用语种人才+数字科技”赋能优势,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上下游共建的中国—东盟数字内容贸易枢纽港。(责任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广电局,各市人民政府)

(九)推动服务外包升级发展。支持南宁高标准建设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充分发挥先行先试和制度创新的引领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积极申报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培育龙头企业,提升服务外包注册企业活跃度,增加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执行额的比重。推动服务外包数字化转型,加快服务外包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利用5G、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发展数字制造外包业务。(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大数据发展局,南宁市人民政府)

三、重点领域

(十)旅游服务。支持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支持南宁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旅游中心城市,提升广西旅游服务知名度、美誉度和国际化水平,打造面向东盟、更好服务RCEP其他成员国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合作标杆。拓展面向东盟的海上旅游航线,开发跨境邮轮度假产品,推进北部湾国际滨海度假胜地建设。继续办好中国—东盟传统医药健康旅游国际论坛,深度挖掘长寿文化、健康文化和民族文化,加快建设巴马国际长寿养生旅游胜地,培育特色鲜明的健康旅游产业功能区。推动中越边关风情旅游带提档升级,提升广西防城港边境旅游试验区和中越德天—板约瀑布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水平,培育中越边境探秘游、中越跨国自驾游等主题旅游精品线路,提升跨境旅游国际化合作水平。(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南宁海关,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十一)运输服务。加强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班列与中欧班列、长江航运衔接,引导更多货源向北部湾港集聚,接入国际航运市场。推动国际集装箱班列发展,开行经凭祥铁路口岸至东盟国家的国际联运班列,拓展国际中转集拼业务,探索建立铁路运送邮件快件机制。发展至东盟国家的跨境公路运输和空陆联运,推进友谊关、东兴等边境口岸运输服务升级。建成便捷通达的广西至东盟航空通道,打造国内、国际“双扇面”航线网络。依托南宁临空经济核心产业示范区,构建面向东盟的门户枢纽和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加强国际物流基地、分拨集散中心、海外仓等建设,加强回程货源组织,发展国际物流业务。(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海洋局、北部湾办,南宁海关,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十二)建筑服务。鼓励建筑企业对标国际先进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发展智能建造,提高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支持重点建筑企业参与国家对外援助项目,加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开拓力度,扩大国际市场份额。充分发挥境外园区平台载体作用,鼓励企业“投资、建设、运营”综合发展,由单一服务提供商向咨询设计、工程承包、运营维护等一体化系统总集成服务商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

(十三)金融服务。打造南宁金融开放门户核心区和中国—东盟金融城,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总部集聚区、金融信息服务区、金融营运服务区、科技金融产业区,加快建设形成南宁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北钦防区域性国际航运金融中心,鼓励引导国内外银行设立航运贸易国际结算、资金融资专营机构,加快完善保险机构体系,推动涉海、航运保险业务创新发展。深化沿边地区金融改革发展,推动面向东盟的跨境金融创新。推进本外币合一的银行账户体系建设,探索开展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和系列外汇管理创新业务。(责任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十四)文化贸易。加快培育广西文化贸易品牌,推动广西文化贸易龙头企业积极申报建设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加大对演艺娱乐、动漫游戏、出版影视等重点文化出口企业的引导和支持力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育优势产业门类。继续办好中国—东盟文化论坛、中国—东盟视听周、中国—东盟文化艺术周,提升广西文化品牌影响力。探索与RCEP其他成员国合作共建文化产业园。(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商务厅、广电局)

(十五)医疗服务。加快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推进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和东盟国家的生物医药产业合作。发展特色养生康复产品和服务,建设国际体检、疗养、保健中心,打造北部湾国际康养度假目的地。支持广西中医药大学高标准建设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带动中医药服务贸易行业发展,打造知名中医药服务品牌。实施中医药壮瑶医药海外弘扬工程,升级中国—东盟传统医药论坛,探索建立中国—东盟健康产业发展合作示范区,构建中医药壮瑶医药开放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十六)教育服务。建好用好全区各级各类中国—东盟人才培训中心(基地)。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合作办学。探索成立跨国境、跨地区的行业协会或联盟,将广西打造成为中国—东盟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的典范。继续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举办“留学广西”国际教育展,实施广西政府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做强“留学广西”品牌。支持广西民族大学等高校进一步加强东盟非通用语种专业建设,培养适应东盟经济发展需求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鼓励和支持高等职业学校发挥职教优势开展境外办学,培养专业人才,服务企业“走出去”。(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十七)会展服务。积极参与泛珠三角城市会展联盟,设立中国—东盟博览会全球采购中心,推动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升级发展。积极参加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外包交易博览会等。继续办好中国—东盟会展业合作发展论坛,搭建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动漫游戏、文化创意等专业展会平台,打造广西(南宁)会展产业集聚区。创新线上线下融合办展模式,提升“南宁渠道”影响力,支持各市培育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会展品牌,提升广西会展影响力。(责任单位:广西博览局,广西贸促会,自治区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新闻出版局、广电局,广西国际博览集团,各市人民政府)

四、组织保障

(十八)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探索完善服务贸易发展协调机制,大胆创新探索实践,形成政策协调、工作协同的强大合力。加强政企沟通,建立分行业重点企业联系制度。(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各市人民政府)

(十九)加强财税人才政策支持。统筹用好各级相关专项资金,完善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投资广西的储备项目、配套服务及配套政策,鼓励合格投资者按市场化方式设立各类产业基金、科创基金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落实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力度引进外籍“高精尖缺”服务贸易人才来桂工作,为外籍人员出入境、办理签证、申请居留提供便利。建立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和服务体系,支持相关高校、实训机构、企业和科研院所加快培养重点服务贸易领域专业人才。(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科技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安厅,广西税务局,广西银保监局,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二十)完善统计监测体系。优化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工作机制,完善统计监测数据核查、退回和通报制度,积极推进服务贸易统计企业直报工作。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机制,推动相关部门开展数据互联开放共享。依托统计监测体系,开展动态评估,加强对方案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增强工作指导的精准性。(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统计局、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健康委、大数据发展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各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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