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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启动首场全员培训

2020-10-29 18:50     来源:广西商务厅、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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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培训班在南宁开班。这是《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公布实施后的第一场全员培训。广西自贸试验区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自治区商务厅厅长、自贸办主任蒋连生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顾忠东,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谭志武分别就《条例》立法情况和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图 |自治区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主任   蒋连生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已经9月22日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并在当日公布施行。在去年获批准设立自贸试验区的6个省区中,广西是第一个出台并实施条例省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常委、自治区政府都对贯彻实施《条例》提出明确要求。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在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闭幕式上强调,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抓好贯彻实施,着力解决制约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努力建设具有广西特色、引领中国一东盟开放合作的自由贸易园区。

图 |自治区商务厅党组成员、 副厅长  谭志武

图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副主任  顾忠东

此次培训为期1天,由广西自贸试验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办,旨在学习贯彻《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深刻领会颁布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和立法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推动条例各项条款规定的落实,带动形成全区学习宣传《条例》、贯彻实施《条例》的热潮。

蒋连生表示,《条例》是广西自贸试验区的“基本法”,是我区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深化改革开放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推进和保障广西自贸试验区建设和发展作出了全面的规范,为实施国家自贸试验区战略提供法治保障,为制度创新提供法治保障,为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提供保障,体现了法治先行的理念和思路,具有重要意义。
蒋连生强调,《条例》着眼于促进制度创新,保护改革者“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的改革精神,在内容上既有借鉴又有创新。各片区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全面掌握自贸试验区《条例》内容精髓,在《条例》贯彻实施、广泛宣传解读、强化督促检查上下功夫,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充分用好《条例》保障促进作用,加快建设“五区一港”,打造制度创新高地、营商环境高地、开放型经济高地、人才集聚经济高地,推动自贸试验区建设再上新台阶。
自治区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谭志武,自治区商务厅党组成员、自贸办专职副主任谭秀洪分别主持上午和下午培训。自贸试验区建设指挥部50多个成员单位、南宁、钦州港、崇左片区通过线下线上方式参加培训,培训人员超过5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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