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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培训班在南宁开班。这是《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公布实施后的第一场全员培训。广西自贸试验区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自治区商务厅厅长、自贸办主任蒋连生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顾忠东,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谭志武分别就《条例》立法情况和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图 |自治区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主任 蒋连生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已经9月22日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并在当日公布施行。在去年获批准设立自贸试验区的6个省区中,广西是第一个出台并实施条例省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常委、自治区政府都对贯彻实施《条例》提出明确要求。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在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闭幕式上强调,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抓好贯彻实施,着力解决制约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努力建设具有广西特色、引领中国一东盟开放合作的自由贸易园区。


图 |自治区商务厅党组成员、 副厅长 谭志武


图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副主任 顾忠东
此次培训为期1天,由广西自贸试验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办,旨在学习贯彻《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深刻领会颁布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和立法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推动条例各项条款规定的落实,带动形成全区学习宣传《条例》、贯彻实施《条例》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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