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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8月26—27日在崇左召开的2024年全区清廉乡村建设提质增效现场推进会上了解到,今后3年,广西清廉乡村建设提质增效与融合共建,重点在于紧紧围绕清廉广西建设“四造一提升”和清廉乡村建设“513工程”部署要求,推动“五廉行动”暨13项核心任务的深入有效实施。
从2023年开始,自治区每年都要命名、通报、挂牌一批示范单位,目的是推动清廉广西建设取得更多实践成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分类储备一批、深入挖掘一批、精心培育一批”的思路,每年年底选取一批基础好、有成效、有特色、有亮点的行政村争创自治区清廉示范村,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摘牌机制。
聚焦服务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问题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整治,重点抓好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问题,着力解决乡村治理中“两制一化”治理运用中“积分制”经费保障难、“清单制”公开监督难、“数字化”运营管理难等瓶颈问题。重点解决欺压百姓、侵占村集体利益等“村霸”“街霸”“沙霸”“林霸”涉黑涉恶,以及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实施不科学、乱铺摊子留隐患问题等。
根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3年内需要干的事列成表单、挂图作战,科学制定季度、月度工作清单,逐条逐项明确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通过清单明方向、抓重点、定标准、促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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