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自治区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商建发〔2022〕5号)、《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桂商建发〔2022〕16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相关县(市)申报,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乡村振兴局3部门联合评审,确定2022年度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9日-5月13日。
如对试点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自治区商务厅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国彪,0771-2211816
附件:2022年度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2年5月9日
附件
2022年度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名单
南宁市马山县,柳州市融安县、鹿寨县,桂林市荔浦市、平乐县、灌阳县、灵川县,梧州市岑溪市、藤县,北海市合浦县,防城港市上思县,钦州市灵山县,玉林市北流市,百色市平果市、靖西市、乐业县,河池市东兰县、罗城县、南丹县,崇左市扶绥县。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