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及项目管理细则(试行)><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桂商建发〔2022〕48号)、《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等文件精神,经相关市、县(市、区)申报,自治区商务厅组织开展综合评审,现将2022年度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新增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4日—8月10日。
如对新增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向自治区商务厅书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恺,联系电话:0771-2211812
附表:2022年度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新增项目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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