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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建设项目储备库(新)的公示

2023-12-13 16:0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作者: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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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及项目管理细则(试行)><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桂商建发〔2022〕48号)、《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等文件精神,经相关市、县(市、区)申报,自治区商务厅于2023年12月12日组织评审会,对2022年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储备项目调整进行综合评审,同意5个项目退出项目储备库、2个项目调整项目业主、新增20个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现将新的2022年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建设项目储备库(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12月19日。

如对储备项目库调整有异议的,可以向自治区商务厅书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恺,联系电话:0771-2211812。


附表:2022年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建设项目储备库(新)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3年12月13日

附表下载:

附表:2022年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建设项目储备库(新).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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