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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商务、财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为高质量实施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进一步规范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及项目和资金管理,现将修订后的《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及项目管理细则》、《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管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及项目管理细则
2.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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