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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自治区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商建发〔2022〕5号)、《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商建发〔2024〕55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相关县(市、区)申报,自治区商务厅组织相关人员联合评审,确定了2025年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名单及建设项目储备库,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2025年2月21日。
如对试点县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自治区商务厅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唐恺,0771—2211812。
附件1.2025年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名单
2.2025年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建设项目储备库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5年2月17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