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及项目管理细则><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桂商建发〔2024〕60号)文件精神,经相关市、县(市、区)申报,自治区商务厅于2025年7月4日组织评审会,对2024年及2025年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建设项目调整进行综合评审,同意41个新增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23个项目名称、业主、建设内容、投资金额等调整,26个项目退出项目储备库。现将调整后的2024年及2025年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建设项目储备库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7月16日。
如对项目储备库调整有异议的,可以向自治区商务厅书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恺,联系电话0771—2211812。
附件:1.2024年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建设项目储备库(调整后)
2.2025年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建设项目储备库(调整后)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5年7月10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