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3〕1号)的相关要求,广西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度绩效自评如下。提质增效事项、进口贴息事项分别单独自评,其中提质增效事项商务部和财政部商办函〔2023〕541号文的要求,另文报送。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的资金和绩效目标情况。
1.资金下达情况。2023年,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外经贸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369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外经贸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120号),中央分两批下达广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合计40,433万元,其中第一批资金25,307万元,第二批资金 15,126万元。资金涉及三个事项:一是支持地方统筹推进外经贸发展26,466万元,二是第二批提质增效13,000万元,三是进口贴息967万元。
2.绩效目标下达情况。财政部、商务部通过《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3〕29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外经贸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120号),分别下达了《2023年外经贸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2023年进口贴息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工作(第二批)绩效目标表》,明确了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的框架和指标内容。
(二)广西分解下达的资金和绩效目标情况。
1.资金安排情况。广西结合中央政策导向、下达的具体绩效目标等实际情况,将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40,433万元安排用于以下9个方面:外经贸提质增效13,000万元,进口贴息967万元,支持市场开拓和培育新业态,促进外贸发展新动能事项14,752万元,承接产业转移,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事项5,800万元,提升公共服务,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800万元,加大吸引外资,提升对外开放平台建设事项1,800万元,优化进口结构,鼓励先进设备技术进口事项500万元,促进边贸创新,提升边境园区公共服务事项800万元,推动“走出去”,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事项2,014万元。
2.资金分解下达情况。广西按照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资金,一是安排中、区直企业项目资金3,159万元,已全部按时拨付至项目单位;二是安排补助14个市的项目资金37,274万元,已全部按时下达至相关市县。
3.绩效目标下达情况。
广西将中央设置的绩效指标及时随资金文件分解下达各市,由各市根据分解的绩效目标、资金下达情况做好绩效跟踪及评价。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执行情况。2023年,中央下达广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40,43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拨付项目单位13,741.85万元,执行率33.99%。截至2024年3月31日,已拨付项目单位26,308.27万元,执行率65.07%。其中:提质增效事项支出8,273.26万元,执行率63.64%;进口贴息事项支出646.55万元,执行率66.86%。
2.资金管理情况。广西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一是明确自治区级和地市资金管理职责。印发年度资金管理工作通知,明确各类支持内容、支持标准和申报条件,规范了申报材料、审核和绩效评价流程。项目法分配资金由自治区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分配和下达资金,由获支持企业所在地商务和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因素法分配资金由地市组织本地企业申报项目、开展评审、确定资金支持额度,负责项目管理、资金拨付、绩效管理等。二是跟踪督促资金支出进度。建立支出月报制度,选派专人对接各设区市,建立专项资金支出台账;建立商务、财政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掌握资金拨付情况;采取支出进度通报、约谈、主要领导亲自督办等方式加快资金执行进度。三是抓好项目库建设和结果应用。建立广西商务资金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前组织地市储备项目,开展项目申报、项目实施、资金拨付全过程监管。强化资金使用管理结果应用,将资金使用绩效、资金支出进度、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管理工作水平与资金安排挂钩,推动各市县加强资金管理。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的科学性
广西严格按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采取项目法和因素法相结合,坚持合理统筹、聚焦重点、注重绩效的原则,综合考虑外经贸年度工作重点、自治区本级资金安排等因素分配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共支持9个事项,对外投资合作事项、国家进口贴息事项采用项目法分配,外经贸提质增效事项采用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其余事项均采用因素法分配。项目法根据企业申报以及第三方评审的情况,结合资金可安排额度,对相关项目进行支持。因素法资金结合各市项目申报情况、预算执行与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地区倾斜等因素切块下达各市,由各市组织项目申报、评审、下达和进行资金绩效管理。
2.资金下达的及时性
广西于2022年10月31日和2023年6月15日收到中央下达的两批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的时限,分别于2022年12月2日、2023年8月3日将资金全部分配下达。
3.资金拨付的合规性
广西商务厅在分配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时,均按照厅内“三重一大”制度以及党组议事清单要求呈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按照《预算法》规定的时限要求,会同广西财政厅将分配方案报送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进行审定。同时,通过建立广西商务资金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项目申报、项目实施、资金拨付全过程监管,资金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下达和拨付项目单位,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4.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广西严格按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2023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明确的用途分配和使用资金,并结合广西实际情况,由省级商务、财政部门联合印发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专项资金管理工作通知,明确各类支持内容、支持标准和申报条件,规范了申报材料、审核和绩效评价流程,大力引导地市使用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项目审核,2023年全区90%以上市县使用第三方审核,促进资金分配安排更加公平。
5.资金执行的准确性
广西使用中央外经贸资金支持的9个事项,除了提质增效和进口贴息事项外,允许各地市将当年结余资金在按原方向使用的基础上进行统筹调剂,优先用于同一类事项。自治区商务厅建立了月报制度,选派专人对接各设区市,建立专项资金支出台账。建立商务、财政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掌握资金拨付情况。采取支出进度通报、约谈等方式加快资金执行支出进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出13,741.85万元,支出进度33.99%。
6.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是根据财政部、商务部设置的各项指标内容,设置了涵盖外贸、外资、对外合作等领域的数量指标、经济效益等指标内容和指标值,并随资金下达文件分解至各市,做为资金考核参考目标。二是充分利用广西商务资金管理系统,跟踪项目申报、审核、拨付、到账反馈、资金成效反馈、满意度反馈等过程。三是及时传达和布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由商务厅财务处牵头专人负责对接业务处室,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由分配资金的业务处室进行绩效自评并指导各市县开展自评工作。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广西使用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电子信息产业外经贸提质增效、进口贴息、支持中小企业市场开拓、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发展,支持加工贸易、服务贸易、边境贸易,提升对外开放平台建设、鼓励先进设备技术进口,提升边境园区公共服务,推动企业“走出去”,为自治区事权,未要求地市配套相应资金。未要求地市配套相应资金。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有力保障外向型经济企稳回升,广西外贸进出口6,936.5亿元,同比增长7.3%。利用外资12.25亿美元,重点国别和经济体外资大幅提升,来自英国等欧洲国家外资3.37亿美元,占全区比重27.53%,同比增长2781.62%,来自RCEP国家外资1.1亿美元,占全区比重9.09%。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外贸、外资等对外开放事业发展,有力保障了外向型经济企稳回升。对照总体目标,全年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目标1:促进外贸稳中提质,优化国际市场布局,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2023年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7%以上。完成总体情况:广西外贸外贸进出口6,936.5亿元,同比增长7.3%
目标2:积极打造落地加工示范区,推动各互市区(点)加快恢复正常运营,实现边民互市贸易新增100亿元以上。完成总体情况:边民互市贸易新增224亿元。
目标3:聚焦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建设,新培育1个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扩大服务贸易规模,2023年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30亿美元。完成总体情况:根据2023年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印发的《关于发布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考核认定结果的通知》玉林市获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2023年,广西服务贸易进出口35亿美元,同比增加29.6%。
目标4:对外投资合作持续健康发展,国际产能合作持续深化。强化对“走出去”企业和项目的安全保障,对我区4个以上“走出去”项目投保境外资产保险给于保费补贴支持。完成总体情况:2023年共支持4个“走出去”项目投保境外资产保险。
目标5:提高利用外资水平,提升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国家级经开区等开放平台发展水平,稳住外资基本盘。2023年实际使用外资额15.2亿美元。完成总体情况:2023年全区实际使用外资额为12.25亿美元。
目标6:强化开放型园区稳外资主阵地作用,打造外资项目集聚区,力争自贸试验区、经开区实际使用外资占比达40%以上。完成情况:2023年自贸试验区、经开区实际使用外资11.23亿美元,占全区比重为91,67%。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中央对地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设置的15个指标,广西完成14个指标预定目标值,预算资金执行率指标未能完成预定指标值。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产出绩效衡量指标包括数量指标、时效指标2类指标,每类指标还有相应的三级指标。2023年各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
1)支持重点外向型企业数量。目标值48家(次),实际完成值52家(次),达到目标要求。
2)支持对外投资标志性项目数量。目标值≧1个,实际完成值1个,达到目标要求。
3)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项目数量。目标值5个,实际完成值5个,达到目标要求。
4)开展预警法律服务和实施贸易调整援助支持企业数量。目标值10家,实际完成值10家,达到目标要求。
5)支持外经贸领域公共服务项目数量。目标值10个,实际完成值12个,达到目标要求。
(2)时效指标
1)预算资金执行率。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33.99%,未达目标要求。
2)资金拨付及时性。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按项目法分配的资金已全部拨付项目单位,按因素法分配的资金已全部拨付相关市县。达到目标要求。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效果绩效衡量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2类指标,每类指标还有相应的三级指标。2023年各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经济效益指标
1)获得支持的外向型企业进出口增长率。目标值6.4%,实际完成值6.9%,完成目标要求。
2)支持建设的公共服务平台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示范、特色服务出口基地的覆盖率。目标值≧10%,实际完成值25%,超出目标值30%以上。
3)获得支持的对外投资标志性项目投资规模。目标值不少于2亿美元,实际完成值2.1亿美元,完成目标要求。
4)边境贸易增速。目标值20%,实际完成值27.6%,超出目标值30%以上。
5)加工贸易进出口占比。目标值≧8%,实际完成值12.5%,超出目标值30%以上。
6)资金使用合规性。目标值100%,我区各项资金均按照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使用,资金支付程序严格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流程办理,资金使用合规,达到目标要求。
(2)社会效益指标
外经贸企业营商环境。目标值:环境改善。实际完成值:2023年,广西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4875家,同比2022年增长9.8%,外经贸企业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吸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完成比例9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绩效目标设置,本项目满意度绩效衡量指标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共有1项三级指标,2023年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获得支持的企业满意度。目标值:90%。实际完成值:从广西商务发展资金管理系统向全区14个地市获支持的企业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共收回13个市问卷294份,反馈“满意”、“非常满意”的问卷294份,满意率100%。因柳州市获支持的企业未反馈调查问卷,不明确企业满意度,因此按已收回问卷的地市数量占比计算满意度,已收回问卷的地市占比93%,因此实际满意度为93%,达到目标值。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总体绩效目标偏离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总体绩效目标2中,边民互市贸易新增224亿元,远超设定的目标(100亿元以上),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在2023年初设定绩效目标值时较为保守。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在设定目标时,要全面考量各种因素,更加精准预计和设定目标值。
总体绩效目标5中,2023年实际使用外资额为12.25亿美元,未完成设定的目标(15.2亿美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全国的利用外资形势均不太理想,全国利用外资降幅为13.7%,广西利用外资额降幅10.7%,降幅比全国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在设定目标时,要全面考量各种因素,更加精准、合理预计和设定目标值。
总体绩效目标6中,2023年自贸试验区、经开区实际使用外资11.23亿美元,占全区比重为91.67%,远超设定的目标(40%以上),主要原因是目标设置不够合理,未准确测算自贸试验区和经开区的利用外资体量。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在设定目标时,要全面考量各种因素,更加精准、合理预计和设定目标值。
(二)绩效指标偏离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广西设定的15个三级指标,有3个超出目标值30%以上,1个未能完成目标,具体如下:
1.时效指标-预算资金执行率。2023年预算执行率33.99%,未达到执行率100%的目标要求。
(1)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一是支持提质增效、加工贸易、外资、园区等大项目,需要采取预拨、验收后支付等方式,大部分项目无法在一年内使用完毕。二是由于地方“三保”及民生等刚性支出影响,导致部分已经达到支付条件的项目无法支出。
(2)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好资金调度,督促市县优先保障已达到支付条件的项目支出;二是强化资金使用结果应用,将资金使用绩效、资金支出进度、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管理工作水平与资金安排挂钩;三是加强资金监控,每月统计资金支出情况,每季度通报支出进度,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约谈,确保2023年结存资金、2024年度资金及时拨付;四是积极调整资金分配方式,对大额项目资金的分配,逐步由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的分配方式改为项目法分配,在资金下达前就确定好支持的具体项目和企业。对于预拨类资金,在分配资金时,按预拨额度分配资金,确保当年分配的资金当年可形成支出。
2.经济效益指标-支持建设的公共服务平台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示范、特色服务出口基地的覆盖率。2023年目标值≧10%,实际完成值25%,超出目标值30%以上。
(1)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广西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示范、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有4个,包括在南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广西中医药大学国家中医药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资金支持广西中医药大学国家中医药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平台建设,平台在4个中覆盖率25%。
(2)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在设定目标时,要全面考量各种因素,更加精准预计和设定目标值。
3.经济效益指标-边境贸易增速。2023年目标值20%,实际完成值27.6%,超出目标值30%以上。
(1)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受疫情影响,在年初设定绩效目标值时较为保守。
(2)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在设定目标时,要全面考量各种因素,更加精准预计和设定目标值。
4.经济效益指标-加工贸易进出口占比(%)。2023年目标值≧8%,实际完成值12.5%,超出目标值30%以上。
(1)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受疫情影响,在年初设定绩效目标值时较为保守。
(2)下一步改进措施:更加精准预计和设定目标值。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绩效评价,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进一步掌握了项目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了项目资金管理经验,为下一年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管理、健全、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和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一是将结果应用于资金安排。在安排2024年度资金分配时,从地方统筹资金中提取部分资金用于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成效好地市进行倾斜奖励。设置了各市资金支出进度、资金结存、实地调研发现问题、商务资金管理系统数据完善和准确性、资金管理日常材料报送及时性和各市专项资金管理联络员配置等6个考核因素。二是将评价结果转换为制定政策的参考依据。根据各地市完成外经贸指标的情况,深入调研,制定调整支持政策,推动外经贸事业发展。三是依法公开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自评报告完成并报审后,自治区商务厅将依法在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针对财政部广西监管局在对2022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过程中指出外经贸发展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存在的问题,广西商务厅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对照问题进行剖析和整改。
(一)存在问题。2022年自评指标内容与中央设定指标内容不符。
(二)原因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中央设定的绩效指标值中,效益指标值有“≥”,而我厅报出的绩效自评表中的指标值均为绝对值。
(三)已采取的整改措施。已对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外经贸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154号)下达的绩效指标,修改《广西中央外经贸专项资金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表》中不一致的指标值,并重新报送财政部广西监管局和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同时在网站公开。
六、附件
附件3-1.外经贸发展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