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 成文日期:2025年07月29日 |
| 标 题:自治区商务厅关于2025年中国—东盟丝路(跨境)电商开放合作主题推介活动成果征集通知 | |
| 发文字号:桂商电商发〔2025〕16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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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商务局,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国—东盟关于加强电子商务合作的倡议》及商务部2025年“电商惠全球”主题活动部署,自治区人民政府拟于2025年9月17日(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在南宁市举办2025年中国—东盟丝路(跨境)电商开放合作主题推介活动。本次活动将围绕“AI+电子商务”,聚焦政策交流、产业对接、能力建设、企业合作等领域,进一步深化中国—东盟电商合作,展示跨境电商创新成果,推动“东盟出产、广西集散、中国畅销”合作模式。
为突出活动实效,现面向全区征集电商领域优秀案例、成果及签约项目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企业出海电商案例:面向东盟市场的跨境电商平台建设、品牌推广、物流创新、AI应用等成功案例。
(二)东盟产品入华电商案例:助力东盟产品进入中国市场的电商渠道创新,包括电商平台建设、品牌推广、物流创新、AI应用等成功案例。
(三)项目签约计划:拟在本次活动签约的跨境电商合作项目(如企业战略协议、供应链合作、AI技术合同等)。
(四)东盟产品在华销售产品:在广西销售东盟产品的网络店铺及产品信息,包括东盟特色水果、东南亚天然植物护肤品、护发精油、木雕工艺品、珠宝配饰、有机婴儿食品、母婴护理产品等品类。
(五)东盟产品供需信息:国内供应东盟产品的企业信息及采购信息。
二、提报要求
案例需体现创新性、实效性及可推广性,图文并茂,不超过800字(详见附件1);签约项目需明确合作方、内容及预期效益(详见附件2);东盟产品需附带产品店铺二维码、产品简介、联系方式等(详见附件3);供需企业信息情况表(详见附件4)。
三、成果应用
优秀案例将纳入活动议程并上台分享展示,签约项目列入自治区领导见证环节。同步编制相关案例集、产品集,通过“西部电商联盟”及媒体平台全国推广。
四、相关要求
相关附件请各市、综试区于2025年8月20日前反馈至自治区商务厅邮箱:gxswtdsc@gxswt.gov.cn。联系人:韦汶伶,0771-2211728;杨玥,0771-2211718;闻毅,0771-22113541。
附件:1.案例参考提纲
2.中国—东盟丝路电商论坛拟签约项目明细表
3.各市东盟产品销售信息表
4.东盟产品供需信息收集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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