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 成文日期:2025年12月25日 |
| 标 题:自治区商务厅关于部分钢铁产品出口许可证申领事项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桂商审发〔2025〕4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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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商务局: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79号(《公布对部分钢铁产品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精神,为指导我区钢材及半成品出口企业申领出口许可证,有序开展出口业务,我厅编制了《自治区商务厅部分钢铁产品出口许可证申办指南》(详见附件),请各市商务局及时传达辖区相关企业,做好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自治区商务厅部分钢铁产品出口许可证申办指南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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