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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4年04月12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西钦州港、防城港口岸有关泊位对外启用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政函〔2024〕77号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3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西钦州港、防城港口岸有关泊位对外启用的批复

桂政函〔2024〕77号

2024-06-13 15:2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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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

你厅关于启用广西钦州港口岸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1—3#泊位、防城港口岸渔澫港区404—406#泊位、防城港口岸企沙港区防钢基地17—18#泊位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西钦州港口岸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1—3#泊位、防城港口岸渔澫港区404—406#泊位、防城港口岸企沙港区防钢基地17—18#泊位作为新建码头对外启用。

二、你厅要会同钦州、防城港市人民政府,督促码头业主切实履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做好对外开放各项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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