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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

2022-04-29 22: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作者: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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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 署,加快推进我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 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分年度择优选取一批县(市、区)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现 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到 2025年,基本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实现县县 有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 快递。城乡生产和消费连接更加紧密,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 渠道更加畅通,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持续提升,通过建设行动, 30%以上的县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商贸中心能够达到增强型。

二、工作任务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 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挥县城和乡镇物流 枢纽作用,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 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 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 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 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 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 品。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 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 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 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 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 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

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 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 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 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 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三、申报要求

(一)完成网上信息录入。对照本通知和《县域商业建设指南》要求,于 2022年 4月 30日前在商务部县域商业摸底系统(网址:http://emanage.mofcom.gov.cn/loginGov.html)中完成录入。(登陆账号、录入步骤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申报范围。下辖一个及以上乡镇的县(市、区),其中,市辖区不得申报 2022年度试点县,可申报 2023年及以后年度试点县。优先支持有条件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脱贫县。

(三)申报安排。依据商务部《县域商业建设指南》及我区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县域商业设施基础,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县域电商工作和产业基础,政府重视情况,是否成立县级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推进商业体系建设,建设方案科学,目标量化、 任务具体、措施有效等情况,在各县(市、区)自主选择的基础上,择优选取,安排列入具体年度试点县建设,争取县域商业补助资金项目。

四、申报流程和时限

(一)县级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是申报的主体。县级商务主 管部门将申报表、工作方案和相关佐证材料经县级人民政府盖章 后,报市级商务、财政、乡村振兴主管部门。

(二)市级评估推荐。依据《县域商业建设指南》,各设区市商务、财政和乡村振兴部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估,并联合报送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乡村振兴局。 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建立县域商业体系数据库和 2022—2025年建设项目储备库的通知》(桂商建发〔2022〕10号)要求,将相关材料盖章后同时报送自治区商务厅。

(三)自治区评定。自治区商务厅会同相关部门或成立评审专家组,择优选取安排,并进行公示后,联合自治区财政厅、乡 村振兴局报送国家相关部委备案。

(四)申报时限。各设区市于 5月 7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送至自治区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10号中国东盟经贸中心3号楼1321室),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swtjsc@163.com。逾期或未按规定报送的,视同自动放弃。


自治区商务厅建设处

颜国彪

电话:0771-2211816

自治区财政厅经建处

何钧洋

电话:0771-5324766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行业处

谭康隆

电话:0771-2816105

    附件:1.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试点县(市、区)申报表

          2.县域商业项目清单(示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

    商 务 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财 政 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乡村振兴局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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